一、会议背景
青岛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持续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系统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同时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所涉及的环评审批、清洁生产审核、污染治理、环境监管等工作的指导,提高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水平,改善环境质量。
二、会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3月24日 (会期一天)
四、参会范围
- 青岛市环保系统领导及各分管负责人;
- 青岛市具有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需求的企业代表及环保负责人;
- 青岛市具有锅炉烟气治理需求的企业代表及环保负责人;
- 全国范围内具有大气污染治理相关案例的优秀环保服务商代表。
五、会议议题
青岛市环保局——2017年青岛市污染治理最新要求及政策动态;
环保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及中小型燃煤锅炉烟气先进治理技术推介;
所有参会人员——需方业主与技术供方现场进行大气污染治理供需对接交流。
六、参会要求- 具有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的环境服务工程案例的优秀企业;
- 具有锅炉烟气治理的环境服务工程案例的优秀企业;
- 具有相关环境污染治理优秀技术的环境污染治理服务代表;
- 从事大气污染治理相关设备制造或销售的环保企业。
七、参会流程
七、参会流程
- 于3月18日前填写报名表并准备相关企业资质、案例提交至会务组,等待审核通知;
- 签订参会协议并准备相关参会资料;
- 确定参会相关会务事宜,详情咨询会务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