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年产1万吨特种胺(脂肪族异氰酸酯)项目
建设单位: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位于烟台经济开发区万华工业园内,在建万华老厂搬迁MDI一体化项目东侧
总 投 资:60993.6万元
项目概况: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12月,前身为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是山东省第一家先改制后上市的公司。万华化学主要从事MDI为主的异氰酸酯系列产品、芳香多胺系列产品、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系列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是亚太地区最大的MDI制造企业以及中国唯一一家拥有MDI制造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
万华化学服从烟台市的总体规划大局,决定实施万华老厂搬迁异氰酸酯一体化项目。同时,万华结合自身优势,根据长期对产品市场的调研与跟踪,从实现与现有异氰酸酯配套和培育具有竞争力的产业链出发,提出了建设“特种胺系列产品”的设想。H12MDI全称为4,4’-二环己基甲烷二异氰酸酯,由于芳环被氢化,H12MDI属于脂环系异氰酸酯系列,具有不泛黄的特点,可以用来制作耐黄变和高耐候性的高档涂料,以及物性良好的其他聚氨酯产品。
拟建项目主要采用二胺、光气、氢气为原料,四氢呋喃、氯苯为溶剂,通过建设1万吨/年H12MDA和1万吨/年H12MDI装置来生产特种胺。最终产品为特种胺,中间产品为H12MDA,副产品为HCl。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建项目环境影响因素主要包括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等。
环保措施:(1)废水:项目废水来源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经万华工业园区在建的MDI一体化装置生化废水处理系统废水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污染物指标,其中特征污染物达到《山东半岛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76-2007)表3中二级标准指标后,送开发区新城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深海排放。(2)废气:拟建项目生产废气污染物主要有氨气、四氢呋喃、氯化氢、光气、氯苯,经装置中吸收塔去除大部分污染物后,分别送至园区在建的废能锅炉、园区焚烧炉以及在建MDI一体化项目尾气处理系统进行处理,生产装置所排工艺废气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焚烧炉烟气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标准要求;废能锅炉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和《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3)表2中排放标准。(3)固体废物:固体废物为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4)为防止设备运行的噪声污染,对设备厂商提出设备噪声控制要求,并尽可能采购低噪声设备,同时采用隔音降噪措施。(5)根据拟建项目行业特征,企业制定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在工艺设计以及安全管理方面严格执行,力争将本项目的环境风险降低到最低水平。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特种胺(脂肪族异氰酸酯)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 年修正)》要求,属于产业政策允许类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开发区的产业定位和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的相关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开发区规划的工业用地。工程所采取的工艺为清洁生产工艺,工程投产后污染物均得到了有效治理。环境质量现状适合项目建设,影响预测表明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厂址选择是合理的。本项目建设在落实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工程产生的环境影响能够为当地环境接受。工程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从环保角度讲,如果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严格执行“三同时”政策,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咨询方式
建设单位: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庆大街59号万华烟台工业园
电话:0535-3387232
联系人:刘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