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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辛安河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环评公告

   日期:2014-07-09     浏览:139    评论:0    
核心提示:烟台市辛安河污水处理厂目前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出水排入黄海辛安河排污混合区。根据山东省环保局要求应执行一级A标准。烟台市城市排水管理处拟投资12039.64万元对原有污水厂的鼓风机房、脱水机房、百乐克生物池、浓缩池等进行升级改造,出水水质全面提升到一级A标准,并在臭味源处加设除臭设施;与此同时,增加再生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为2.5万t/d,出水水质达到城镇绿化用水要求。
     一、建设项目概况

烟台市辛安河污水处理厂位于莱山区解家庄镇西谭家泊村北约1.5km处,辛安河入海口西岸。现有工程分两期建成,一、二期处理能力分别4万m3/d、8万m3/d,现有总处理能力为12万m3/d,一、二期工程分别采用百乐克污水处理工艺和A2/O法工艺,目前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出水排入黄海辛安河排污混合区,辛安河排污混合区位于环境整治区内,根据山东省环保局要求应执行一级A标准。烟台市城市排水管理处拟投资12039.64万元对原有污水厂的鼓风机房、脱水机房、百乐克生物池、浓缩池等进行升级改造,出水水质全面提升到一级A标准,并在臭味源处加设除臭设施;与此同时,增加再生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为2.5万t/d,出水水质达到城镇绿化用水要求。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拟建项目本身是一个环境保护项目,它建成后对改善地区环境和黄海的海水水质将有一定的积极作用。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将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针对产生的影响应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及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施工期可能带来的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是车辆运输、土地开挖、平整、夯实、建材运输、露天堆放、装卸和搅拌等过程产生的施工扬尘,另外还包括一定量的工程运输车辆的尾气。施工期扬尘影响的范围较小,重污染带位于厂内,不会对外环境的空气质量造成明显的污染影响。

(2)声环境:施工期噪声主要指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噪声两类。施工场地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较大,可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以及降低设备声级等噪声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3)水环境:施工废水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过程产生的工程废水。污水处理厂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量均比较小,直接排入厂区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污染影响。

(4)固体废弃物:施工期固废主要是施工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期建筑垃圾包括基础开挖、道路平整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淤泥、碎砖瓦、碎混凝土块等建筑垃圾。建筑垃圾运送到制定地点填埋或综合利用,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污染影响。

2、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及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污水、污泥处理过程产生的恶臭。项目现状主要采取将格栅、污泥浓缩脱水置于车间内、对污泥及时清运、强化绿化吸收等措施,尽量避免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影响。本工程拟采取全过程除臭工艺,减轻格栅、沉砂池、污泥脱水机房等主要恶臭产生单元产生的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影响。采取有关措施后,在加强管理、正常运营的情况下,本次工程运营后,将明显减轻项目现状已产生的恶臭影响。

(2)声环境:项目本次工程新增设备中噪声相对较大的主要包括鼓风机、各种类和空气压缩机等。本项目对设备噪声的防治主要采取将设备置于车间内、部分设备置于水下或泵井内、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过程采取减震、对鼓风机房设置隔声门窗等等措施,来控制项目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根据分析预测,在落实拟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项目运营后,各厂界及敏感保护目标处噪声预测值均可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3)水环境:本次工程所采用的工艺可满足污水中各主要污染物的处理要求,工程可满足出水达到一级A标准要求。本次升级改造工程运营后,全厂尾水排放量12万m3/d,2.5万m3/d尾水入再生水厂回用处理,尾水入海排放量为9.5万m3/d,工程尾水中codcr、BOD5、SS、NH3-N、TP、TN的入海量分别削减273.75t/a、18.25t/a、266.45t/a、2.19 t/a、13.76t/a、123.73t/a。因此,本工程投入运营后不仅实现了部分水资源的回收利用,而且有利于改善尾水排放海域的水质环境。

(4)固体废弃物:项目营运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员工生活垃圾、格栅渣和泥沙、剩余污泥。生活垃圾、格栅渣和泥沙委托市政部门集中收集后一并运往垃圾填埋场处理;污泥由烟台清泉热电厂进行焚烧处理。项目采取的固废处理措施可以做到无害化、减量化,项目产生的各种固废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为城市污水处理环保工程,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在严格执行国家、地方等有关环保法规政策、确保报告拟定及建议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得到落实的情况下,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允许的范围内,并将产生较为明显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因此从环保的角度来讲,该污水处理厂升级扩建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咨询方式

    欢迎您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用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1.建设单位:
联系人:张磊 
电子邮箱:ytxahwwtpyxk@163.com
电话:0535-6759300-8030
地址:烟台市高新区西谭家泊村北    
邮政编码:264003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中国海洋大学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0532-66781827
电子邮件:275760456@qq.com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松岭路238号
邮政编码:26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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