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位于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封路3-5号内3号。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22万元。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规划的要求。
二、工程污染物排放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
项目废气包括原料分拣整理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造粒工艺产生的有机废气和异味,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高15米的排气筒排放。
2、废水
项目废水为清洗膜类塑料产生的清洗废水,经厂区总排口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新城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塑料造粒设备和风机,以上设备运转时噪声源强约在80-90dB(A)之间。通过合理布局,噪声设备设橡胶隔振垫,风机设减振底座及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不会出现噪声扰民现象。
4、固废影响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废活性炭,属于HW49类危险废物,企业本身具有处理该类危险废物的资质,收集运输至处理场所统一处理。
三、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伯绍毅
联系电话:18563816058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山东同济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0535-6393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