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臭氧氧化法制备晶体乙醛酸一水合物项目
建设单位:青岛国林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及周边环境:青岛国林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位于青岛莱西市姜山镇工业园规划四号线北、规划二号线西,公司目前生产臭氧发生器2300台(套)/年。本项目位于公司现有空置厂房内。公司东侧隔规划二号路由北至南为农田和姜山污水处理厂;南侧隔规划四号路为空地和五沽河支流,西侧由南至北为青岛鑫山幕墙金属结构有限公司、恒耐力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北侧为在建厂房。距离项目最近村庄为东北侧400m处的李家庄村。
建设规模:利用现有厂房,建设5条乙醛酸一水合物生产线,年产乙醛酸500t、副产甲酸320t。
建设内容:现有厂房内安装设备,包括1m3水解釜5台、1m3反应釜10台、减压蒸馏法5台、常压蒸馏塔1台。
项目建成后职工总人数为12人,年工作天数为300天,三班工作制,每班8小时。
工艺流程:
原料→水解反应→氧化反应→减压蒸馏→常压蒸馏→包装。
(二)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
项目有组织排放臭氧和甲酸0.0003t/a、0.645t/a,臭氧废气经臭氧分解塔分解后排放,净化效率99.999%;无组织排放甲酸0.344t/a,通过水吸收后排放,水吸收率98%。经预测,臭氧最大落地浓度为0.025μg/m3,占标率为0.025%,出现距离为54m;对敏感目标贡献浓度在0.003μg/m3以下。叠加背景值浓度后,基本不增加,对环境影响较小。甲酸最大落地浓度为0.185mg/m3,出现距离为77m;对敏感目标贡献浓度在0.144mg/m3以下。厂界浓度在0.144mg/m3以下。甲酸废气环境贡献浓度值较低,对环境影响较小。卫生防护距离150m,卫生防护距离内无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符合要求。
2、水环境
项目外排废水包括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排水、冷冻水排污水及循环冷却系统排水,排放量为845.9t/a,项目废水总排口水质可以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中表1的B等级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输送到莱西姜山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在项目防渗措施、事故应急废水收集管道及事故应急池等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不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
3、声环境
由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各厂界昼间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项目噪声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外排,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5、环境风险分析
项目不构成重大危险源,按规定设计了应急措施与应急预案,只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加强安全管理,本项目投产后,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三)可行性总体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在建设及营运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地方等有关环保法规、政策,认真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控制在可接受水平。从环境角度出发,项目建设可行。
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青岛国林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经理 电话:18953246266
电子邮箱:yzhxwg@126.com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青岛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田工 电话:0532-82869321
电子邮箱:tjr79@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