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项目名称:15万吨/年重交沥青项目
项目概要:拟建项目位于东营市利津县北宋镇工业园(国道220以北,褚官河以东),厂区占地面积26864平方米。拟建项目为15万吨/年重交沥青项目,利用燃料油生产重交沥青、重蜡油、轻蜡油和石脑油。项目总投资8600万元。拟建生产工艺包括减压蒸馏等工序,主要建设生产装置1套、原料储罐2个、产品储罐8个、装卸台1座。辅助装置包括循环水场、污水处理站、变配电、办公室等。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
拟建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燃气锅炉和加热炉燃烧天然气产生的SO2、NOX、烟尘和因在生产加工过程中的跑、冒、滴、漏等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
2、水环境影响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主要为生活污水、地面冲洗水、机泵冷却水等,经厂区污水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循环水补水,不外排。
3、噪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机泵等,采取消音、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对区域声环境功能影响较小。
4、固废影响
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主要为污水站污泥、油污,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本项目所有固废全部得到有效处置和综合利用。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废气治理措施
拟建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燃气锅炉和加热炉燃烧天然气产生的SO2、NOX、烟尘,由30m高排气筒排入大气,SO2、NOx均能满足《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的通知>》(鲁环函[2014]420号)第二条规定(SO2排放浓度50mg/m3、NOx排放浓度200mg/m3)的要求;烟尘能够满足《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3)中要求(排放浓度20mg/m3)的要求。
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主要为生活污水、地面冲洗水、机泵冷却水等,经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 19923-2005)中循环冷却水回用标准后,回用于循环水补水。
3、噪声治理措施
尽可能选取加工精度高、装配质量好、产噪低的设备;对于某些设备运行时因振动产生的噪声,将考虑设备基础的隔振、减振,采取措施后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治理措施
项目一般固废中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妥善处理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项目危险废物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油污和污泥,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委托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固废全部妥善处理、综合利用。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东营昊庆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利津县北宋镇工业园(国道220以北,褚官河以东)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13615465977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单位名称:山东同济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176号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461号
联系人:孙强
电话:0533-2722509
E–mail:tjgssun@126.com 邮编:25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