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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问题整改不力 安阳再开97万元罚单

   日期:2016-08-15     来源:中国环境报    浏览:1121    评论:0    
核心提示:河南省环保公安驻安阳市第五联合督察组、安阳市“蓝天工程”指挥部办公室现场督导组对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进行不间断明察暗访,并重点对前期通报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后督察。发现部分县(市、区)和部门存在措施不得力、监管不到位、扬尘污染突出等问题,扣缴9个县(市、区)生态补偿金共计97万元。
     河南省环保公安驻安阳市第五联合督察组、安阳市“蓝天工程”指挥部办公室现场督导组对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进行不间断明察暗访,并重点对前期通报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后督察。发现部分县(市、区)和部门存在措施不得力、监管不到位、扬尘污染突出等问题,扣缴9个县(市、区)生态补偿金共计97万元。

     被河南省督察组发现仍存在环境污染问题的县(市、区)有林州市、安阳县、汤阴县、内黄县、文峰区、北关区、龙安区、高新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路、水利、住建等部门因执法不严被省督察组通报批评;被市督导组发现存在问题的县区有安阳县、内黄县、文峰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对于本次通报的问题,扣缴林州市17万元、安阳县2万元、内黄县17万元、汤阴县5万元、龙安区5万元、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15万元、文峰区27万元、北关区7万元、高新区2万元。

     安阳市“蓝天工程”指挥部要求,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强化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制,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排查整改。对于违法排污的企业,属地环保部门要依法采取从严处罚、限制生产、停产整治、连日计罚、司法移交等法制手段,坚决遏制环境违法行为,对于治理无望、污染严重的,要报请当地政府依法关闭。对于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整改到位的,将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严肃问责。 (睢晓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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