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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心污染爆表 污水厂负责人篡改环保数据

   日期:2016-08-16     来源:重庆时报    浏览:1116    评论:0    
核心提示:昨天,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上半年,全市环保部门共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1071件,处罚金额达7350万元,行政处罚案件数量和处罚金额较去年同期分别上升18%和57%。其中,实施按日连续处罚2件、查封扣押17件、责令限产停产7件。基层环境监察执法力度明显增强,区县环保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数量在全市占比超过七成、处罚金额占比近六成。
     昨天,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上半年,全市环保部门共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1071件,处罚金额达7350万元,行政处罚案件数量和处罚金额较去年同期分别上升18%和57%。其中,实施按日连续处罚2件、查封扣押17件、责令限产停产7件。基层环境监察执法力度明显增强,区县环保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数量在全市占比超过七成、处罚金额占比近六成。

     今年4至6月,市环保局联合市公安局对全市38个区县及经开区共69个工业园区开展了环保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累计检查园区企业1900余家,发现40余个工业园区、530余家企业存在各类环境问题860余项。截至目前,已有近半数问题完成整改。

     上半年,区县环保部门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802件,处罚金额达4406万元。

     1月初,市环境监察总队会同涪陵区环保局查处了全市首例环境在线监测数据造假案件,涉事企业不仅被处以行政罚款,相关责任人还被移送至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

     “我们接到举报称,涪陵区拓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下属李渡大耍坝污水处理厂化学需氧量(cod)在线监测设备修正值被人为修改。”市环境监察总队、涪陵区环保局通过对该污水处理厂现场调查证实,该厂负责人熊某某在发现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出现问题后,因担心在线监测数据再次出现超标被处罚进而影响该厂绩效考核,指使该厂职工彭某某擅自进入在线监测站房对化学需氧量(COD)在线监测设备修正值实施修改。

     最后,市环境监察总队不仅做出罚款10万元行政处罚决定,还将熊某某、彭某某及相关责任人移送至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市环境监察总队表示,今年以来,环保部门移送公安部门行政拘留17件,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9件。公安部门立案查处污染环境刑事案件64件,破案68件,采取强制措施23人,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18件、26人。检察院提起公诉6件、1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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