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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山核电弄虚作假 环保部处以10万元罚款

   日期:2016-08-17     来源:点绿网    浏览:12443    评论:0    
核心提示:据环保部17日消息,山东泰山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存在弄虚作假及制造能力严重退化等问题,环保依法对其作出10万元罚款决定。
     据环保部17日消息,山东泰山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存在弄虚作假及制造能力严重退化等问题,环保依法对其作出10万元罚款决定。

     针对山东泰山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环保部称有《环境保护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民用核安全设备活动过程监督检查记录》(NRO-JX-JL-BJ-16022)为证,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第八条关于民用核安全设备标准是从事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的技术依据的规定。

     环保部曾于今年7月4日告知山东泰山核电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明确告知其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但泰山核电于7月19日明确表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要求,接受行政处罚。

     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单位未按照民用核安全设备标准进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的,由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禁止使用相关设计、设备,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规定,环保部责令泰山核电停止所有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活动,限于2017年3月31日前完成整改工作,并处10万元罚款。

     若逾期未缴纳罚款,将依法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环保要求泰山核电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后,立即停止所有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活动,限期改正,并于改正期满后10日内将改正情况书面报告。

     山东泰山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于2000年12月19日成立,是国内规模较大的以大型环锻件、重型自由锻件、压力容器、钢锭为主导产品的重工装备制造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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