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青岛市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督促各单位落实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青岛市环境监察支队将与市公安局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支队联合,定于8月中旬开始对全市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一是督查青岛市环保局印发的《青岛市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2014年1月1日以来的危险废物产生、处置情况,以及所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经营情况;对各重点企业以及工业园区废弃河道、厂房、坑塘、废弃矿井等可能存在违法违规堆存、填埋危险废物的地点排查情况。
二是督查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开展情况。各地制定的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部署专项行动工作;部门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开展联合专项行动;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线索及对涉嫌环境刑事犯罪的办理情况。
本次督查主要目的是指导、督促各单位深入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严格落实省厅和市局有关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实施方案,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全市环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