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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吊销一造假环评机构资质罚款12万

   日期:2016-08-23     来源:澎湃新闻    浏览:12450    评论:0    
核心提示:8月23日,环保部官网公布一份对黑龙江省风云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风环科公司”)环境违法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环保部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调查,该公司被查出冒用中国气科院的环评资质编写多份环境影响报告书。
     8月23日,环保部官网公布一份对黑龙江省风云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风环科公司”)环境违法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环保部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调查,该公司被查出冒用中国气科院的环评资质编写多份环境影响报告书。

     对此,环保部吊销该公司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并处以12万元罚款,黑龙江环保厅将对黑龙江风环科公司履行处罚决定的情况实施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

     处罚书显示,黑龙江风环科公司位于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长江路157号。企业工商资料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06年,注册资本为1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主要包括环境咨询、环境治理评价中介、环境影响评价中介等。

    早在2015年12月,环保部办公厅便曾发函指出,黑龙江省风环科公司存在“盗用其他环评机构资质行为”,决定吊销其资质证书,对于已批复环评文件的建设项目,责成负责环评文件审批的部门撤销批复文件。

     环保部上述处罚决定书称,此次经调查核实,黑龙江省风云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弄虚作假,导致环评文件失实。

     黑龙江风环科首先假冒中国气科院的环评资质,曾分别编写《齐齐哈尔市昱峰供热有限公司龙江县新城区集中供热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盛和湾住宅小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及《东北变压器集团肇东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220kv-500kv级超高压特大电力变压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其中,东北变压器项目环评文件收取环评费用4万元,文件中项目选址和工业园区规划关系与事实不符。

     处罚决定书显示,黑龙江风环科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九条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管理制度的规定。

     环保部对此表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三条:接受委托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服务的机构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弄虚作假,致使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失实的……降低其资质等级或者吊销其资质证书,并处所收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其环评资质证书,并罚款12万元。

     处罚决定书指出,黑龙江风环科公司应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天内,缴清罚款,否则环保部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温潇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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