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治燃煤锅炉污染,推进燃煤锅炉改造整治步伐,莒南县六举措打好燃煤锅炉整治组合拳 。
一进一步对煤炭经营网点中的无证经营户进行排查,对煤炭质量达不到要求的经营网点及无证经营户依法予以取缔关闭。
二在9月30号之前,对建成区以外的其他区域10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完成清洁能源改造或关闭拆除,逾期不落实的一律依法予以取缔。
三是联合环保局对全县范围10吨/时及以上、35吨/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超低排放进行改造,于9月30号之前全部完成,同时完成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运行、联网。我县将继续开展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升级改造,推进小型机组关停,推进煤粉锅炉等高效燃烧改造,降低电力煤耗。
四是对涉及燃煤锅炉限期治理和取缔的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或取缔方案和措施,明确专人负责,落实治理技术和治理资金,抓紧实施,确保按时限完成任务。
五是对涉及燃煤锅炉限期治理和取缔的单位,在燃煤锅炉治理和取缔任务完成之前,一律停止换发排污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
六是对逾期未完成燃煤锅炉治理和取缔任务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