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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以铁腕治水污染让绿水青山长存

   日期:2016-09-26     来源:中安在线    浏览:1145    评论:0    
核心提示:安徽省第九次党代会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逐渐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先后启动巢湖、淮河流域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和污泥处置工程,加大长江、新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力度。目前淮河、巢湖水质稳定向好,新安江保持为全国水质最好的河流之一。
    安徽省第九次党代会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逐渐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先后启动巢湖、淮河流域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和污泥处置工程,加大长江、新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力度。目前淮河、巢湖水质稳定向好,新安江保持为全国水质最好的河流之一。

    安徽版“水十条”铁腕治理水污染

    2015年国务院发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被称为史上最严“水十条”,今年年初,我省以此编制并出台了《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为了对水污染防治进行量化,除了提出防治目标,还明确了具体的防治指标。其中,到2020年,长江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断面比例达83.3%,淮河流域水质优良断面比例达57.5%,新安江流域水质保持优良,引江济淮输水线路水质达到工程规划要求。计划到2020年巢湖全湖营养状态指数达55以下,西半湖营养状态指数达60以下。

    建立三级“河长制”,追究终身责任

    为完成水污染防治任务,省政府成立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全省建立市、县、乡(镇)三级“河长制”,采取措施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节约保护水资源,及时处置水环境应急事件。自2016年起,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一律停业、关闭。严厉打击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废水的环境违法行为。对造成生态损害的责任者严格落实赔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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