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建设了太湖流域(江苏)排污许可证动态管理平台,并在示范区无锡市区、宜兴市、武进区开展了排污许可证管理业务化运行。同时,环科院还划定了江苏省太湖流域70个控制单元,建立太湖流域控制单元水质相应关系模型。

太湖流域建成动态管理系统 划分70个控制单元
“十二五”期间,江苏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环科院)承担了国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水专项)“太湖流域(江苏)控制单元水质目标管理与水污染排放许可证实施”课题的研究工作。在这项工作的基础上,江苏省环保厅委托江苏省环科院研究江苏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及初始排污权核定办法,形成了《江苏省排污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试行)》和《江苏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核定试行办法》。
目前,课题组建设了太湖流域(江苏)排污许可证动态管理平台,并在示范区无锡市区、宜兴市、武进区开展了排污许可证管理业务化运行。
建立太湖流域水环境模型
2015年4月,国务院出台《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其中第二十三条“全面推行排污许可”明确提出“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2015年底前,完成国控重点污染源及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地区污染源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其他污染源于2017年底前完成”。
“十二五”期间,江苏省环科院通过“太湖流域(江苏)控制单元水质目标管理与水污染排放许可证实施”课题的研究工作,研究并划定了江苏省太湖流域70个控制单元;建立太湖流域控制单元水质相应关系模型,并测算了70个控制单元的水环境容量和主要污染物最大允许排放量;构建了基于控制单元的许可证分配技术体系,完成了江苏太湖流域重点污染源排污许可量初始分配;建设了太湖流域(江苏)排污许可证动态管理平台。
目前,示范区无锡市区、宜兴市、武进区开展了排污许可证管理业务化运行。形成了以水生态功能分区为基础、控制单元为核心、水环境容量为依据、污染控制技术为支撑的排污许可证管理体系。
在研究过程中,课题对太湖流域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和重点行业化工、印染、钢铁、电镀、食品、造纸企业的污水、废水处理情况进行了调研。
课题组于2013年10月10日——2013年10月12日和2014年3月17日——2014年3月19日、2014年3月24日——2014年3月26日及2014年4月28日——2014年4月30日分别在竺山湾小流域和吴江市盛泽镇进行野外同步监测。根据太湖流域221个水文站点(2011年太湖流域水文统计年鉴)、210个雨量站点数据(其中60个站点含逐日蒸发数据)和上述同步监测数据,对太湖流域水环境数学模型的参数进行率定和验证,确定模型参数。
课题以控制单元入河量及水环境容量为基础,利用已建立的水质响应关系模型,最终核算出各控制单元重点污染源最大允许排放量。关键技术在于较为准确地建立水质响应关系和污染物削减量如何分配至各污染源。
课题研究成果多次开展论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目前,成果已融入示范区无锡市区、宜兴市和常州市武进区的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之中,为配合省环保厅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更好地实施排污许可证,课题也多次参与对接了国家流域考核、国家控制单元的划分、江苏省全要素全覆盖考核断面的布设、江苏省“十三五”污染防治规划编制等工作。
划分70个控制单元
控制单元是对重要水质控制断面影响的主要污染负荷所在区域,即控制单元内部单位污染负荷影响应大于外部单位污染负荷影响的区域。
在“十一五”划分控制单元成果的基础上,课题以控制断面水质达标为核心,考虑流域及水文情势及兼顾区县行政边界,对原“十一五”划分的38个控制单元进行了修改,最终将太湖流域(江苏)控制单元数目确定为70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