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黎协定生效在即 中国超额完成减排规划目标
11月4日,就是《巴黎协定》生效的日期。
作为取代《京都议定书》的气候协议,《巴黎协定》于去年12月12日在巴黎气候大会上通过。今年10月5日,欧盟批准《巴黎协定》后,该文件达成“55个缔约国加入协定,且涵盖全球55%以上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的生效条件。当天,时任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通过其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发表声明称,《巴黎协定》将于11月4日正式生效。
从达成、签署、批准到生效,《巴黎协定》即将完成最后一个法律步骤。在整个过程中,据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别代表解振华称,中国政府作出了关键性的重要贡献。潘基文也在不同阶段评价,中国为《巴黎协定》的达成、巴黎气候大会的成功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基础的贡献、重要的贡献、关键的贡献。
国家气候战略中心副主任邹骥称,履行《巴黎协定》在维护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益、提高绿色低碳转型的竞争力、抵御气候变化给人民和国土带来损失的能力、提高全球治理的影响力和话语权、提高国家的形象等方面,都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这份文件生效后的第四天,11月7日,预计将有来自196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团齐聚摩洛哥马拉喀什,共同商讨如何在技术细节方面落实《巴黎协定》的框架和原则。
全球气候治理进入新阶段
开弓没有回头箭,能源基金会中国低碳转型项目主任胡敏用这一俗语形容《巴黎协定》对195个缔约国的意义。
“《巴黎协定》生效,将使得其中已经达成的内容真正进入到实施阶段,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时间节点。”胡敏说,“十三五”规划等政策规划文件,已经把中国承诺的很多目标包含在内,中国做好自己的事情就好了。
《巴黎协定》从开放签署到正式生效仅用了半年多的时间,远远超出了公众至少一年甚至更长时间的预期。邹骥认为,它的生效为全球低碳转型、应对气候变化提供了广泛的意识、政治、经济、法律等治理基础,势必促进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合作,也为全球低碳转型提供了国际法方面的共识和推动力量,标志着全球气候治理进程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邹骥称,其主要特征是继续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框架下,坚持公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能力的原则,建立一种机制,即包括自下而上制定国家自主贡献目标,自上而下盘点全球落实目标充分性,并促进加强力度。还要求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援助,全面考虑减缓、适应、资金、技术、透明度、能力建设各要素。
不过,目前仍有一些国家没有参与协定,例如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大的五个国家和地区中,俄罗斯和日本还未批准。
对此,解振华在11月1日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称,后续关于《巴黎协定》实施的谈判进程一定要体现包容性。今年先召开《巴黎协定》生效之后的第一次缔约方大会,开会之后就暂时闭会,等更多的国家批准协定,再继续召开缔约方大会。实际上,其他主要排放国都表示在马拉喀什会议期间或今年年底会相继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