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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事权”上收仍要防数据造假

   日期:2016-11-10     来源:南方网    浏览:743    评论:0    
核心提示:“精准治污,科学治霾”,这是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环境学院院长贺克斌常挂嘴边的一句话,精准的环境质量数据是治污、治霾的根本基础。11月7日,环保部发布《“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加快环境空气、地表水、土壤、近岸海域等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全面建成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网。此前,截至10月24日,全国1436个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站已交接完成1324个。
   “精准治污,科学治霾”,这是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环境学院院长贺克斌常挂嘴边的一句话,精准的环境质量数据是治污、治霾的根本基础。11月7日,环保部发布《“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加快环境空气、地表水、土壤、近岸海域等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全面建成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网。此前,截至10月24日,全国1436个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站已交接完成1324个。
 
  在推行简政放权的当下,环保部上收环境监测事权,力图实现“国家考核、国家监测”,其实是无奈之举。此前,地方上都在各自为阵地对大气、水、土壤环境予以实时监测。但一些地方政府为减轻环保考核压力,追求环境质量的所谓“达标”,往往会指使监测机构编造、篡改监测数据,严重损害了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的公信力,对环境监测系统造成了极大伤害。
 
  环保部上收环境监测事权,就是为了从根本上避免地方行政干扰、编造、篡改环境监测数据。此举,是保证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客观公正,打击环保数据弄虚作假的必然要求。一旦环境监测数据失真、太假,环境决策和管理措施的出台,也就失去重要而科学的依据,环境保护工作的优劣成败也无法得到真实验证,隐形或潜伏的环境污染也可能失去治理良机,社会公众的健康权益也可能在日后受到不同程度侵害。因此有人说,数据造假是最严重的环境犯罪。
 
  故而,我们期待环境监测事权上收国家,不再“考核谁,谁监测”,而是“谁考核,谁监测”。随着环境监测事权上收,统一建立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相信那种职能交叉、多头管理,执法各自为阵、互相掣肘的情况会有改观,环保数据造假可能会查得更严、打得更准。
 
  不过,环保监测不再由地方说了算之后,仍有一个让人忧虑的问题,那就是,此前有报道称,环保部将委托具有良好信誉的环境监测机构,或第三方机构运行管理环保监测事项,这个环境监测机构或第三方机构,会不会只是一家一心追逐利益的机构,与地方政府或企业同流合污,在环保监测数据上仍然造假,将不达标变达标?它会否是与环保部着千丝万缕利益联系的“红顶机构”,打着第三方机构旗号,行着公权敛财之实?
 
  环境监测事权全部上收之后,环境监测的运行与管理,绝对不能做成环境影响评价那样,环评机构几乎成为了“红顶中介”,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违规插手环评审批,或开办公司承揽环评项目牟利,存在“花钱办证”和不当利益输送等现象。环境监测,必须做成纯粹的公益性事业。否则,虽然摆脱了地方的行政干扰,却陷入了腐败不断侵蚀的泥淖,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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