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今年环境执法工作,扬州市环境监察局副局长孟咸悦指出,今年以来全市环保部门持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截至目前,全市共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411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292件,罚款金额2584.1万元。持续深化执行新法和司法联动机制,利用新环保法及其配套手段查处案件23件,向公安部门移送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7件,查处了一批环境执法典型案件,有力震慑了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会上还通报了凯发新泉水务(扬州)有限公司废水超标排放等10大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环境执法大练兵是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据悉,自9月份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以来,该局制定了全市大练兵工作方案,成立了由扬州市环保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大练兵领导小组。各地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结合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重点行业环保检查、“十小”企业取缔等专项行动,开展夜查或早查、节假日查等活动,依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在提问环节,孟咸悦向媒体解释了“按日计罚”的概念和使用,他指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仪征凯发新泉水务(扬州)有限公司因废水超标排放,仪征环保部门对该企业实施了按日计罚,累计罚款金额达873万元。这是我市环境执法史上最高的处罚金额,通过实施按日计罚,有力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增强了企业严格遵守环保法规的意识。目前该企业受到处罚后,生产工艺进行了改造,现在企业已经做到达标排放。(杨洹轩 倪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