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环保部、公安部、认监委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自2016年12月1日起,烟台取消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发放。2017年1月1日起,烟台实施环保检验前值数据化管理,排放检验报告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上传公安交警部门后,方可办理安全技术检验标志。
汽车前风挡车标三个变两个
随着机动车污染排放监管管理新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出台,环保部门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而这项新规定带来最直接的变化就是前风挡车标,以后从三个成两个,只剩下年检标志和交强险标志。
“过去,烟台市实施的是环保检验标志管理工作,通过第三方运营的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对车辆进行排放检验,检验合格的车辆发放环保标志,对没有环保标志的车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约束管制。” 烟台市机动车排气监控中心副主任曲洋介绍,新法提出了机动车排放检验前置,没有再提及环保标志这个概念,为下步机动车排气监管指明了一个方向。
取消环保标志不等于取消环保检验
然而,值得注意一点的是,取消环保标志并不等同于取消环保检验。曲洋介绍,根据新法规定,这里所指的“取消”指的是环保标志管理这种纸质版查验模式,会被更严谨的数据上传审核模式所取代,即车辆排放检验合格后,由检验机构将排放检验合格报告上传公安交管系统由公安部门审核。
“相比较过去的管理模式,对于车主们来说,审批的各种手续更加简化了。”曲洋介绍,环保部门不需要再去发放环保标志,车主不需要再去张贴环保标志,公安交警部门也不需要再去路查环保标志。而且通知里鼓励两个检验机构设在同一地点,这样可以优化车辆检验流程,从而为市民提供更加方便的车辆检验服务。在检验周期上,环检与安检的周期也完全一致。
环保部门将新政策分三阶段落实
据介绍,为更好地落实《三部委通知》要求,市环保部门将工作分成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是工作部署期,即在2016年11月底以前,完成文件的会签印制、开会部署、媒体宣传等工作。第二个阶段中会将12月作为一个新、旧政策交替的缓冲期,一是取消环保标志发放,改为发放排放检验报告,交由安检机构存档;二是解决上传照片的格式、辨别真伪等技术问题以及环检、安检优化整合等管理问题,不断完善新的管控机制。”曲洋介绍,明年1月1日是新政策的正式实施期,届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正式开启排放检验报告上传审核模块,真正从源头上确保车辆排放达标。目前烟台市一共有30家第三方运营的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绝大部分均已实现了环检、安检一体化建设,可以更好地为广大市民服务。(YMG记者 王鸿云 通讯员 颜环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