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危化品安全开展3年综合治理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部署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3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提出了40条具体任务,对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作出明确要求。
《方案》提出了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的主要工作。
一是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
二是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加强高危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功能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等方面的管控,全面启动实施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搬迁。
三是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监管责任体系,建立更加有力的统筹协调机制,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
四是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
五是加强规划布局和准入条件等源头管控。
六是依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对安全生产失信企业惩戒力度。
七是大力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保障能力。
八是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建立全国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
九是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工作。
十是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教育和人才培养。
(原标题:对危化品安全开展3年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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