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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废液污染环境犯罪 去年来南京检方查案180件

   日期:2016-12-09     来源:最高检网站    浏览:1292    评论:0    
核心提示:日前,江苏省南京市检察机关为期一年的“打击废液污染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启动。“这一专项行动是针对今年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案件中发现的问题而开展的。”昨天,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处长席晨说。
  日前,江苏省南京市检察机关为期一年的“打击废液污染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启动。“这一专项行动是针对今年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案件中发现的问题而开展的。”昨天,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处长席晨说。
 
  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监督移送,去年至今,南京市检方查办破坏生态环境案件180件,依法批准逮捕337人,数量较往年有较大幅度提升;介入指导公安机关侦查案件213件,起诉276人;深挖污染环境案件背后职务犯罪线索5件,立案查办渎职犯罪案件3件。
 
  取证难是查办生态环境案件一大难点。检方需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才能更加精确地批捕犯罪嫌疑人,打击犯罪行为。
 
  今年8月29日,栖霞区环保局执法中发现,南京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存放大量残留有医药物的一次性输液瓶、输液管和针头等医疗废物,共计8.5吨。随后,环保部门将此案移送警方侦查,检察官也提前介入侦查工作。
 
  但现场勘查时,检察官发现,虽然堆积如山的“医疗废物”散发着刺鼻的异味,但“证明鉴定有毒有害物是针头,还是针管、输液袋的一部分”,“具体哪一个包装物有毒有害、或精细到哪一个针头或哪个输液袋有毒有害”却十分困难,而检测鉴定每一个部件是否有毒有害几无可能。
 
  检察官提出了办案突破点:“进行整体认定。因为污染物是一个物理整体概念,不仅包含针头、输液袋、输液管等小部件,也包含液体及转运工具。”侦查机关采用了检察官的证据认定办法。
 
  经侦查查明,该案犯罪嫌疑人张某在不具备处置医疗废物资质情况下,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采取每月支付相关医疗单位员工报酬形式,从本市多家医院收购各种输液瓶、混杂使用的针头、输液袋等,进行分捡、粉碎后,卖给其他生产厂家进行再加工,其行为已涉嫌环境污染罪。侦查终结后,张某被检方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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