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蓝天白云下的渭南市尤河,山青水绿,风景优美。杨青山 摄
生态环境保护既是重要的民生问题,也是重大政治问题。为了三秦大地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2017年,陕西省将始终瞄准生态环境短板,严守生态保护红线,通过开展铁腕治霾、系统治水、综合治土等系列举措,确保全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2月17日,陕西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提出,2017年,陕西省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不断强化山河江坡塬系统保护和城乡污染统筹治理,确保全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向好。
2017年,陕西省将确保实现PM10平均浓度下降到80微克/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下降3%以上,关中地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平均上升5天。
突出问题导向,持续抓好治污攻坚
启动“铁腕治霾1+8攻坚行动”,试点建设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确保汉江、丹江、嘉陵江等长江流域地表水水质全部优良近年来,陕西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持续改善的趋势,但受自然禀赋、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等因素的影响和限制,加之历史欠账过多、基础薄弱,环境质量短期或个别污染因子容易发生波动和反复,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良好环境质量诉求,环境形势依然严峻。2017年,陕西省将开展铁腕治霾、系统治水、综合治土等系列举措,不断改善环境质量。
铁腕治霾。按照陕西省委、省政府部署,今年,陕西省将启动“铁腕治霾1+8攻坚行动”,即“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7年度工作方案”和煤炭消减、散煤治理、生物质能综合利用、低速载货车治理、清理取缔“小散乱污”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涉气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执法、2017年燃煤锅炉拆改专项行动这8个专项工作方案。
陕西省将加快燃煤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2017年底陕南、陕北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火电机组50%以上实现超低排放,加快关中地区30万千瓦以下、1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火电机组改造。健全完善跨行政区域的联合防治协调机制,健全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管体系,建立工作进展情况动态报告制度。
系统治水。陕西省将确保2017年汉江、丹江、嘉陵江等长江流域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渭河、延河、无定河等黄河流域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不低于40.6%,劣Ⅴ类断面比例小于9.4%。
陕西省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及韩城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全省地下水水质极差比例控制在16.3%以内。瀛湖、千湖、石泉水库水质达到Ⅱ类,黑河水库达到Ⅲ类,渼陂湖、红碱淖和卤阳湖主要指标不低于2016年水平。
综合治土。全面落实国家和陕西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完善管理体制,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属地责任、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土壤环境管理体制和跨区域土壤污染防治联动协作机制。
有序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建立项目库,启动潼关县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试点。开展重点行业、企业专项环境执法,对严重污染土壤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
瞄准基础短板,持续抓好能力提升
着力强化环境管理、监测、执法、信息等方面的基础能力建设,持续提高环保工作的预见性、科学性、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近年来,陕西省委、省政府虽然对环保能力建设给予重点支持和倾斜,但对于日益艰巨的监管任务,全省环保能力建设仍显不足,环境执法、监测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仍然滞后。针对当前环保工作中存在的短板,2017年,陕西省将着力强化环境管理、监测、执法、信息等方面的基础能力建设,持续提高环保工作的预见性、科学性、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创新环境决策和管理方式。着力完善抓落实的推进机制,深化总量监管,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全面推进排污权交易和有偿使用工作,持续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力争到2017年底,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完成“十三五”总体目标任务的40%以上。
提升环境监测服务决策的能力。按照“精一强二壮三”的思路,加强全省三级环境监测机构能力建设。继续强化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年内建成全省三大区域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背景站。开展大气、水环境质量预测预报工作,提升预报的准确性与时效性。完善水环境质量综合分析和预测预报能力建设,启动第二次污染源普查。
继续保持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坚持“督政”与“查企”并举、铁腕打击与规范执法并重,督促地方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环境保护责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执法效能。
加快生态环保大数据建设。统筹推进大数据平台建设,提升数据资源获取能力,建立数据采集责任目录,逐步实现一次采集、多次应用。加快构建覆盖全省各级环保系统的环境执法、环境质量和重点企业在线监测、固定源排污许可管理、环评审批和管理、重污染天气应急会商和应对等平台,推动国家、省、市三级平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强化底线思维,持续抓好风险防范
加快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积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进一步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推动环境风险防控由应急管理向全过程管控转变陕西省环境安全虽整体稳定,但由于历史欠账与新环境问题相互交织,区域性、布局性、结构性环境问题不断涌现。关中地区的煤化工、石油化工、非法采石,陕南地区的有色金属开采冶炼,陕北地区的能源开采、加工和输送都是直接和潜在的环境安全风险源。
为此,2017年,陕西省将以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切实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环境风险管控,加强核与辐射、危险废物监管,保障和维护生态环境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快健全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配套措施,加快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及时预警生态风险、发现破坏生态保护红线行为,加强执法检查,严肃处理违法行为,实现全天候、实时化、常态化生态监管。强化自然保护区监管,严格保护区范围调整,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以市、县为重点,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和环保模范城市创建。
严守民生底线。围绕解决社会高度关注和群众关心的大气污染、饮用水水源安全、农村环境“脏乱差”等突出环境问题,敢于硬碰硬,切实抓出一批实实在在的环境治理成果,让更多的群众拥有获得感、幸福感,增强改善环境质量的信心。
严守环境安全底线。进一步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推动环境风险防控由应急管理向全过程管控转变。健全环境社会风险的防范与化解体系,强化关系公众健康重点领域风险预警与防控。紧盯核与辐射安全、陕北石油、煤炭和天然气开采、陕南尾矿库等重点领域,加强预测预警与日常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流域、区域环境安全。
破解体制瓶颈,持续抓好改革创新
做好环保垂管改革,深入推进督察巡查,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和简政放权。6月30日前完成火电、造纸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依证开展环境监管执法新的形势,赋予了环保工作新的任务。然而,新使命、新任务与老机构、老编制权责不相匹配的矛盾也较为突出,还有不少职责细化不够,联动协作能力不强,日常监管仍存在不少死角和盲区。针对当前环境领域体制机制瓶颈和短板,2017年,陕西省将结合实际,抓实目标任务,精准落地、探索创新、跟踪问效,更加富有成效地抓好改革工作。
积极稳妥推进环保垂管改革。推进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工作,制定并实施全省环保垂管改革方案,做好横向、纵向协调对接,力争今年6月底前初步建立新的环保管理体制。同时,要加快研究建立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系统推进改革的实施,实现新老体制的平稳过渡并成为环保事业加速发展的助推器。
深入推进环保督察巡查。全面、系统总结榆林市环保督察试点经验,进一步完善督察巡查工作方式、方法和工作流程,深入推进省内环保督察巡查工作。今年要完成除榆林市外其他9个设区市的环保督察巡查工作。围绕中央、陕西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紧盯问题整改落实,有效推进国家、陕西省各项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密切关注区域环境质量状况,继续用好通报、约谈、限批等手段,推动地方落实环境保护责任。
切实落实“放管服”工作。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和简政放权,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及时调整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流程。加快实现网上集中受理、审批、公示、查询、投诉和审查,实行审批事项目录化管理,积极落实并联审批等跨部门审批工作,不断规范权力运行。
全面推进排污许可证制度。从今年起每月公布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和核发情况,6月30日前要完成火电、造纸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依证开展环境监管执法。2017年底前,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行业及产能过剩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