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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担任总河长:武汉全面推行河长制

   日期:2017-03-16     来源:中国环境报    浏览:1227    评论:0    
核心提示:湖北省武汉市近日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陈一新任长江武汉段第一河长,市长万勇任汉江武汉段第一河长。
  湖北省武汉市近日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陈一新任长江武汉段第一河长,市长万勇任汉江武汉段第一河长。
 
  《意见》要求,到今年年底,武汉市将建成市、区、街道(乡镇)三级河长制责任体系,覆盖全市范围内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58条河流。到2020年年底,武汉市将实现河流水环境的明显改善。其中,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75%以上,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5%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基本达标,主要河流将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在河长制推行过程中,各级河长是包干河流管护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领导、协调、监督相应的河流管护工作,牵头推进河流突出问题整治、水域岸线保护、水污染综合防治、巡查保洁、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督,督导下级河长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同时,开展经常性督查,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上级河长,并协调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保障河长制工作的落实。
 
  《意见》明确,要实施严格的考核问责机制。每年度对河流管护工作进行考核,并向社会公示,对排名靠前的区实行“以奖代补”,对排名靠后的区进行责任追究。同时将河流保护纳入市级绩效目标体系,对发生河流恶性违法事件的区,年度绩效考评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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