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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环保专业基地外禁止建重污项目

   日期:2017-03-21     来源:广州日报    浏览:1157    评论:0    
核心提示:记者昨日从东莞市环保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东莞市将严格实行控制区域和流域内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环保专业基地外,原则上禁止新建电镀、湿式印花、漂染、洗水、造纸等重点污染项目。
  记者昨日从东莞市环保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东莞市将严格实行控制区域和流域内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环保专业基地外,原则上禁止新建电镀、湿式印花、漂染、洗水、造纸等重点污染项目。
 
  根据市环保局印发的《东莞市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实施方案》,各镇街(园区)新建、改建、扩建工业类建设项目需新增的污染物排放量,必须立足通过污染物减排量来抵消新增的污染物排放量,只减不增,逐年削减,实现区域工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
 
  石马河、茅洲河流域在水质达不到环境功能要求或污染物排放量超过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情况下,暂停审批流域内新增水污染物排放量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另外,环保专业基地外,原则上禁止新建电镀、湿式印花、漂染、洗水、造纸等重点污染项目。国家、省、市重大项目配套的污染车间要求在环保专业基地内建设,确需在基地外配套建设的须经市政府同意,并报具有相应审批权限环保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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