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今天公开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省(市)政府为《方案》落实的责任主体。环保部表示,将每季度调度(采暖季每月调度)各地区和相关单位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并会同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上报国务院。
为确保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方案能够落到落处,《方案》提出多条保障措施。其中包括国家将出台一揽子经济激励政策,支持“2+26”城市冬季清洁采暖工作。据环保部介绍,这些措施包括加大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力度;相关地方各级政府全面加大本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力度,重点用于燃煤锅炉替代、散煤治理、高排放车淘汰、工业污染治理等领域。同时,将民生供暖电能替代、燃气替代项目列入中央基建投资计划;居民“煤改气”气价按居民用气定价。
《方案》提出的保障措施还包括将及时发布权威声音回应公众关注的大气污染热点问题。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由环保部会同气象局建立会商机制,统一发布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信息。
环保部还将组织开展采暖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按季度调度各地“小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公布一批不能达标的企业名单,依法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涉及环境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原标题:六省市政府为大气污染防治方案实施责任主体 居民“煤改气”气价按居民用气定价)
(原标题:六省市政府为大气污染防治方案实施责任主体 居民“煤改气”气价按居民用气定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