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下午,韶关召开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推进会,通报韶关督察整改工作进展,研究部署下一步重点任务,推动韶关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的落实。
去年底,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广东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督察,并于今年4月中旬对督察情况进行了反馈。韶关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于4月底成立了韶关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3个专项小组分别负责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及案件办理等。对移交的重点问题线索,市纪检监察部门迅速进行线索分析和督办,对落实环保政策不力的国家工作人员严肃问责。各县(市、区)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全力推动各项整改工作。
副市长李欣在讲话中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要列好清单,细化方案,强化协调联动,加强跟踪督办,全面抓好问题的整改;要明确红线范畴,全面排查韶关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工业园区、城乡污水管网、重金属污染,以及农村环境问题等重点领域排查;要强化生态意识,不踩红线冲红灯,坚持走绿色发展之路,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切实抓好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广东省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