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24日开始,第三批7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陆续进驻天津、山西、辽宁、安徽、福建、湖南、贵州等7省份,实施为期1个月的督察。如今,各督察组进驻时间将陆续迎来满月。
目前,7个督察组均已经完成第二阶段下沉督察任务。据记者统计共计与310名领导干部进行个别谈话,其中省级领导166人,部门和地市主要负责同志144人;累计走访问询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132个;调阅资料5.2万余份;对66个地市(区、县)开展下沉督察或补充督察,制作笔录取证743份。
根据督察组安排,目前各督察组正在开展第三阶段督察,并继续受理人民群众的环境信访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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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进度如何?
——今年实现“全覆盖” 适时开展“回头看”
中央层面开启的这场“督察风暴”要追溯至2015年。
2015年7月,中央深改组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明确建立环保督察机制。督察工作将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的形式,对省区市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并下沉至部分地市级党委政府部门。
根据安排,从2016年起,中央环保督察组将用2年左右时间对全国各省区市全部督察一遍。
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2月4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河北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
2016年7月,第一批8个中央环保督察组分别对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西、云南、宁夏等地进行环境保护督察。
2016年11月下旬至12月底,2016年第二批7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对北京、上海、湖北、广东、重庆、陕西、甘肃等省(市)进行了督察。
加上此批督察组进驻的7省份,中央环保督察已覆盖了23省份。
此前,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在多个场合表示,2017年要实现中央环保督察“全覆盖”,并将适时组织开展督察“回头看”。
(文章来源:中新网/新华社/法制日报/中国环境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