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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或建立大气环保督察制 重污染天气时机动车应限行

   日期:2017-05-25     来源:聊沈    浏览:795    评论:0    
核心提示:辽宁省政府应建立和完善大气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及时公开督察进展情况和督察结果;机动车限行,禁放烟花爆竹,停止露天烧烤……在遇到重污染天气时,这些或将成为辽宁的主要应对手段。

 
  辽宁省政府应建立和完善大气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及时公开督察进展情况和督察结果;机动车限行,禁放烟花爆竹,停止露天烧烤……在遇到重污染天气时,这些或将成为辽宁的主要应对手段。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昨日第三次审议的《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提到上述内容。
 
  建议我省建立大气环保督察制
 
  审议结果报告指出,根据《辽宁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有关内容,结合我省环保督察工作实际,建议增加一个条款,即省政府应建立和完善大气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及时公开督察进展情况和督察结果。
 
  此外,三次审议稿拟规定,对重大大气环境违法案件或突出的大气污染问题,查处不力或社会反映强烈的,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重点督办,并向社会公开督办情况。

  重污染天气时机动车应限行
 
  草案规定,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机制和会商机制,对大气环境质量进行预报。
 
  在在应对重污染天气方面,草案规定,省、市、县政府应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包括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限排,规定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的区域和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停止露天烧烤,停止幼儿园和学校组织的户外活动,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应急措施。
 
  露天烧烤无净化设施可罚两万
 
  针对露天烧烤,草案规定,市政府应划定区域,禁止在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在禁止区域外露天烧烤的餐饮经营者未采取油烟净化措施的,由县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处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罚款;逾期不改正,责令停业整顿。
 
  免费出借或低价出租自行车
 
  针对机动车污染防治,草案倡导绿色、低碳出行,提出采取错峰上下班、免费出借或低价出租自行车等方式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
 
  省、市政府要提升车用燃油质量,推广使用节能环保型、新能源机动车,逐步淘汰高油耗、高排放机动车。环保部门在不影响正常通行情况下,通过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
 
  未经环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草案规定,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建设对大气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评价报告书或报告表未经法律规定的审批部门审查或审查后未予批准的,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其排放的工业废气和国家规定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实施监测,原始监测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划定防治重点区域联动防治
 
  草案规定,省政府可以组织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划定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落实区域联动防治措施。重点区域内的有关市政府应定期召开联合会议,研究解决大气污染防治重大事项,推动节能减排、产业准入、落后产能淘汰和重污染天气应对的协调协作,开展大气污染联合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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