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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将建立生态保护的引领区和特区

   日期:2017-06-02     来源:南京日报    浏览:1176    评论:0    
核心提示:近日,省环保厅对外发布消息称,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态保护引领区和生态保护特区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出,在宜兴、武进生态保护引领区建设试点区和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泗洪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生态保护特区,除公益性、民生类项目,暂停新增生产类开发建设活动立项审批。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保持不变,管理要求可参照生态保护特区执行。
  近日,省环保厅对外发布消息称,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态保护引领区和生态保护特区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出,在宜兴、武进生态保护引领区建设试点区和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泗洪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生态保护特区,除公益性、民生类项目,暂停新增生产类开发建设活动立项审批。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保持不变,管理要求可参照生态保护特区执行。
 
  省环保厅介绍,建设生态保护引领区和生态保护特区,是今年“263”专项行动的重点任务。建设生态保护引领区,重点是解决发展方式的问题,通过政策引导和地方的自身努力,实现保护与发展的再平衡,真正实现生态友好、绿色发展。今年,首先在太湖流域上游两个县区启动生态保护引领区建设试点,通过试点摸索经验、完善体系,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引领区建设范围。生态保护特区建设首先选择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首先推进生态保护特区组织架构和资源统一管理工作,在此基础上逐步展开、有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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