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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成津城第三大污染源 仅次于扬尘和燃煤

   日期:2017-06-05     来源:天津日报    浏览:1168    评论:0    
核心提示:环境空气中PM10本地污染贡献中,机动车占14%,排名第三;PM2.5本地污染贡献中,机动车也是名列第三,占比20%。机动车尾气中有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以及碳颗粒等多种污染物,对环境影响较大。
  今天是世界环境日。昨天上午,在天津市海河东岸棉三创意街区,由河东区环保局和共青团河东区委主办的“绿色出行,你我同行”百人百骑海河春光十里行活动在这里举行,骑行队伍沿着海河东路骑行至天妃码头并折返,宣传绿色环保的出行理念,以减少机动车污染。根据环保部近日发布的《中国机动车环境管理年报(2017)》显示,机动车污染已成为我国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是造成细颗粒物、光化学烟雾污染的重要原因。在天津,机动车是仅次于扬尘和燃煤的第三大污染源。
 
  根据天津市颗粒物源解析结果显示,环境空气中PM10本地污染贡献中,机动车占14%,排名第三;PM2.5本地污染贡献中,机动车也是名列第三,占比20%。机动车尾气中有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以及碳颗粒等多种污染物,对环境影响较大。
 
  《天津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深入治理机动车和船舶污染

     ●大力实施机动车尾气治理,重点开展高排放重型柴油货车颗粒物捕集器(DPF)安装,加强对重型柴油货车和大型柴油客车的监管,建立用车大户责任制度。
 
  ●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老旧车淘汰任务。
 
  ●加强车辆尾气排放检验,严厉处罚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全年进行新车环保核查20万辆,不符合排放标准的新车一律不予登记注册。
 
  ●严厉查处机动车超标排放违法行为,利用遥感检测等技术筛查机动车80万辆以上。
 
  ●落实机动车超标排放异地处罚机制,推进京津冀区域机动车污染联防联控。
 
  ●加快公共交通建设,地铁5、6号线年底投入试运行。
 
  ●加强车用油品供应管理,9月底前供应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禁止销售普通柴油。
 
  ●严格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
 
  ●实行清单管理,不达标工程机械坚决禁止入场作业。
 
  ●深化港口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加快港作机械更新或清洁化改造,6月底前制定实施天津港港作机械和船舶治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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