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发布江苏首部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展示了近3年江苏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效。2014年至2016年,全省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3893件,审结3356件。值得注意的是,受理环境公益诉讼一审案件57件,数量居全国法院之首。
从严从快惩治违法排污、跨境倾倒垃圾、走私固体废物、非法捕猎珍贵野生动植物、破坏耕地、非法捕捞等污染环境破坏资源违法犯罪行为,2014年至2016年,全省法院受理环境资源一审刑事案件1880件,结案1708件,生效判决人数2832人。南京市中级法院一审、江苏省高级法院二审的钱某某等走私固体废物案,为建国以来涉案固体废物数量最大、涉及被告人最多的走私固体废物案,11个单位和33名个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惩处环境污染背后的职务犯罪,2014年至2016年,13名环保官员因环境职务犯罪被判刑。原句容市环境监察大队许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在环评项目审批、环境监察执法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被丹阳市法院以受贿罪判刑6年,涉案赃款20余万元上缴国库。
追究污染环境者的民事责任,2014年至2016年,全省法院共受理环境民事一审案件388件,审结322件。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确立的全国推进环境民事公益诉讼5家试点单位之一,2014年全省法院共受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2件,2015年受理14件,2016年受理32件。从案件分布看,涉及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泰州等11个地区。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原告既有中华环保联合会、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江苏各地的地方环保联合会等社会组织,也有检察、环保等国家机关。
一起环境资源案件往往涉及刑事、民事、行政等多个领域,省法院打破审判壁垒,将全部由同一个审判机构归口管理,实现生态环境的立体保护。目前,江苏高院、7家中院和5家基层法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6家中级法院和27家基层法院行政庭设立专门合议庭,32家基层法院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全省环境资源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