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下午,环保部、证监会签署了《关于共同开展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的合作协议》。环保部副部长黄润秋、证监会副主席姜洋出席仪式并讲话。
对于此次环保部与证监会签署合作协议,黄润秋指出,《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专门明确要“逐步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同时,他也对合作提出了3点建议。
一是双方应不断挖掘合作潜力,结合环境保护的要求,建立公平有序的市场规范,推动环境保护与证券市场健康发展“双赢”。
二是始终坚持改革创新,共同研究完善环境信息披露的内容、渠道等要求,采取差别化的监管政策措施,为绿色金融体系建设树立新标杆。
三是积极推进法制保障建设,适时将政策性监管措施上升为规章制度,将绿色证券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
姜洋则表示,建立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也是资本市场文件发展的重要制度、促进环境质量改善的新举措。合作协议着眼于执行层面,有利于形成完整的环境信息披露监管链条。证监会将进一步深化与环保部的合作,坚持依法、全面、从严监管,不断完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制度。
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与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主要负责人签署了合作协议,旨在共同推动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督促上市公司履行环境保护社会责任。
(文章来源:环保部网站/中证网/中国经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