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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规范城市生活垃圾跨界清运:严禁私自随意丢弃

   日期:2017-06-16     来源:中国新闻网    浏览:822    评论:0    
核心提示:据住建部网站消息,住建部和环保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规范城市生活垃圾跨界清运处理,要求跨界转移处置的垃圾,要选择合法运营的填埋场、焚烧厂等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严禁私自随意丢弃、遗撒、倾倒、堆放、处置生活垃圾。
  据住建部网站消息,住建部和环保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规范城市生活垃圾跨界清运处理,要求跨界转移处置的垃圾,要选择合法运营的填埋场、焚烧厂等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严禁私自随意丢弃、遗撒、倾倒、堆放、处置生活垃圾。
 
资料图:上海崇明区东风西沙水库附近江面出现了大量来自外省市的生活垃圾。

     根据通知,城市生活垃圾原则上要就地就近处置,本地不具备垃圾处置设施、条件或者处置成本较高的,可在本省域内异地或者跨省域转移处置生活垃圾。跨界转移处置的垃圾,要选择合法运营的填埋场、焚烧厂等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严禁私自随意丢弃、遗撒、倾倒、堆放、处置生活垃圾。各地要按程序和要求提出跨界清运处置垃圾申请。
 
  两部门要求,要严格垃圾清运处理服务准入。一方面,要依法实施垃圾清运处理服务许可。从事城市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服务的单位,要依法取得由住房城乡建设(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
 
  另一方面,要加强垃圾清运处理服务单位资格核查。承接城市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服务的单位,要具备从事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的能力并满足有关资格条件。
 
  为强化垃圾跨界清运处置过程监管,各地要建立联单制度。跨行政区域转移处置垃圾应全过程建立记录台账,来往票据全部实行多联单,留底备查。
 
  同时,住房城乡建设(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全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管理信息系统”的填报要求,做好本行政区域垃圾跨界清运处置信息填报。对不按时填报、不如实填报、不完整填报垃圾跨界清运处置信息的单位督促整改,并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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