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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各地对环保合格二手车不得限制迁入

   日期:2017-06-21     来源:河南日报    浏览:1194    评论:0    
核心提示:6月20日,记者从河南省商务厅获悉,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各地不得对环保检验合格的车辆设定限制迁入政策。
  6月20日,记者从河南省商务厅获悉,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各地不得对环保检验合格的车辆设定限制迁入政策。
 
  《实施意见》首先明确要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已依法注册登记的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可以在本行政辖区或拟转入行政辖区经销、买卖、拍卖和经纪。各省辖市、县(市、区)商务部门要会同公安、税务、工商、保险等部门,选择具备条件的二手车交易市场设立服务窗口或站点,提供二手车交易、纳税、登记和保险一站式服务。
 
  在保障二手车购买人权益上,《实施意见》要求加快完善二手车流通信息平台。各省辖市、县(市、区)商务部门要督促、指导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认真核对机动车交易双方当事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准确采集原机动车所有人和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住址等信息,及时录入全国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
 
  此外,各地要定期开展二手车交易市场联合整治工作,严禁场外交易,严禁以拆卖零部件为目的收购黄标车和老旧车,严禁以倒卖至经济欠发达、偏远地区为目的收购黄标车和老旧车,严禁以套用车辆牌证为目的收购各类废旧车辆,严禁收购手续不齐全或涉嫌违法、犯罪的车辆,确保二手车交易市场规范有序、及时过户,消除监管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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