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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夷陵区成立环保警察大队 打击污染环境等违法犯罪行为

   日期:2017-06-26     来源:中国环境报    浏览:1186    评论:0    
核心提示: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环境保护警察大队正式成立,这是该区实行生态环保责任清单制度后,打出生态建设的又一记“重拳”。
  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环境保护警察大队正式成立,这是该区实行生态环保责任清单制度后,打出生态建设的又一记“重拳”。
 
  夷陵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宜昌水源保护地和三峡坝库区的重要生态屏障区,生态责任重大。然而遇到企业偷排等环境污染问题时,由于环保部门没有强制执法权,只能向公安部门移交,环境监管面临调查取证难、处置处罚难的尴尬境地。该区着眼于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探索“环保+公安”的生态监管治理新模式,推动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着力破解这一难题。
 
  为有效遏制环境污染,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充实壮大环境执法队伍,夷陵区成立环境保护警察大队,明确大队行政编制12名,高配正科级大队长和教导员各一名。同时各乡镇派出所明确1名警察为环保警察,各乡镇派出所在环境保护警察大队的指导下开展环境执法相关工作。环境保护警察大队重点聚焦辖区内污染、破坏环境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组织、指导、协调侦办涉及环境保护的刑事案件,并对涉嫌阻挠、妨碍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的案件进行侦办,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的强大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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