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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州警方与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共同治污

   日期:2017-06-27     来源:北京日报    浏览:1187    评论:0    
核心提示:查处环境污染行为,往往需要多部门合作。昨天,通州公安分局成立驻区环境保护局警务执法队,选调民警,与环保局工作人员跟班作战,开展联合检查,提供执法保障,合力打击环境污染犯罪。
  查处环境污染行为,往往需要多部门合作。昨天,通州公安分局成立驻区环境保护局警务执法队,选调民警,与环保局工作人员跟班作战,开展联合检查,提供执法保障,合力打击环境污染犯罪。
 
  记者从通州公安分局了解到,通州警方选调3名民警、2名辅警于今年6月派驻区环保局办公,双方建立健全日常联系、信息交流、情况通报、鉴定检测、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信息沟通共享,实现行政部门执法和公安机关打击“无缝对接”,全面提高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效率和公安机关防范打击能力。
 
  专职派驻民警具有“三项职责”:一是掌握污染企业和行业的底数,建基础台账,实行等级化、动态化管理;二是信息共享,在案件线索、行政处罚结果等方面,两部门实现信息互联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和打击犯罪效能;三是建立综合执法、日常巡查、检查制度,对环境保护总体情况和发展趋势全面了解。
 
  在日常工作中,派驻民警与环保局工作人员跟班作战,开展联合检查,提供执法保障。对于可能涉及移送的案件及时跟进查处,指导环保局工作人员按照公安局办理案件的证据规格进行取证。
 
  警务执法队进驻以来,共开展联合执法13次,检查相关行业场所230余家,发现整改问题36处。
 
  日前,通州警方派驻警力会同区环保局在对宋庄镇一食品公司进行联合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未运行,生产废水直接排放。环保部门依法对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同时,民警按照公安机关办理案件的取证标准开展证据收集。经查,2017年2月该公司恢复生产后,水污染物处理设施发生故障,该单位直接负责设施运维工作的主管人员吴某明知,却未及时维修,也未采取措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警方对涉嫌逃避监管违法排污的吴某进行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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