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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诏安县检察院生态检察工作成效显著

   日期:2017-06-29     来源:中国新闻网    浏览:1186    评论:0    
核心提示:长期以来,福建省诏安县当地主要发展农业,经济虽然不尽发达,但保有青山绿水与蓝天。然而,不久前,当地执法部门却在该县红星乡一偏僻山区内,查处了一个无证电镀黑作坊。原来,该黑作坊从2016年11月起,就藏匿在偏僻山区,每天偷偷将含有重金属的污水排入山野丛林,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
  长期以来,福建省诏安县当地主要发展农业,经济虽然不尽发达,但保有青山绿水与蓝天。然而,不久前,当地执法部门却在该县红星乡一偏僻山区内,查处了一个无证电镀黑作坊。原来,该黑作坊从2016年11月起,就藏匿在偏僻山区,每天偷偷将含有重金属的污水排入山野丛林,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
 
  “正是深刻感受到破坏环境、牺牲环境的巨大代价,检察机关责无旁贷,必须积极作为,主动担当,敢于亮剑,以实际行动保护我们的家园。”谈及生态检察工作时,诏安县检察院检察长卢群川的话掷地有声。该院面对这种破坏环境的恶行,主动出击,果断亮剑。
 
  主动亮剑
 
  守住一片和谐好山水
 
  最近一段时间,家住诏安县红星乡的村民上山干活时,总会闻到一股刺鼻难闻的味道,但寻遍四周却找不到味道的来源。终于有一天,当地一村民无意中在山林深处,发现一个小作坊,旁边有条小水沟,汩汩流淌着黄色的液体,刺鼻难闻。
 
  得知情况后,诏安县环保局将该举报情况提供给检察机关。为守护这一方山水,诏安县检察院在办案中融入民生思维,聚焦群众关注的环境保护热点,在办理各类生态案件时严格遵循亲历性审查要求,办案检察官会同环保执法人员到现场实地查看环境破坏情况,从刑事司法角度引导取样、检测、提取物证,开展现勘,保护现场等,为严惩环境污染责任人夯实证据基础。经检测,水样中存在镍、铬等多种重金属超标,涉嫌犯罪。随后,该院又及时建议县环保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并跟踪协调,最终督促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在强化生态检察服务中心大局工作中,该院与多个行政执法部门建立“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该平台以协调、配合、监督为路径,搭建“网上信息共享、网下协作配合”运作模式,司法部门与行政执法部门联手打击污染环境犯罪。2015年以来,该院深耕两法衔接工作,成绩凸显,共建议环保、林业、国土部门、海洋渔业移送犯罪线索12件13人,公安机关均予以立案,其中9件10人已被法院判决,有力地打击了各种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为诏安县生态县城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严打犯罪
 
  筑牢一面环保高压墙
 
  东溪,诏安县的母亲河,有着丰富的水资源,同时蕴藏丰富优质砂矿。近年来,建筑用砂价格攀升,相比传统务农打工,盗采河砂可谓暴利。于是,东溪沿岸“蚂蚁搬家式”非法在河道采砂行为多发。此类长期粗犷盗砂,既浪费河砂造成生态资源受损、又影响溪岸防洪安全,部分百姓反映强烈。
 
  然而,在打击此类盗砂行为,当地执法部门却犯了难,因为盗砂人与执法人打起“游击战”,让执法人员多次扑空。之后,虽查获多起非法采矿违法犯罪,但由于犯罪成本较低,非法采砂现象依然存在,生态资源破坏没能得到有效治理。
 
  “在综合治理破坏国家资源案件中,检察监督的作用效果明显。”该院生态检察组干警介绍,“办案中,遇到造成国家经济损失的破坏生态犯罪行为,将以检察建议的形式,依法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挽回国家经济损失。”
 
  原来,4月初,太平镇村民沈某见盗采河砂有利可图,便联合许某到河道盗采河砂,二人非法获利22000元,而盗采河砂的行为对河道生态资源的破坏性却远远超出了这个数字。经省国土资源厅鉴定,二人的违法行为对环境资源破坏价值高达181495元。经办检察官在审查起诉该案时,及时督促水利部门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经法院判决,有效挽回国家经济损失18万余元。
 
  据统计,2015年以来该院在办理非法采矿犯罪案件中,通过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共挽回经济损失115万余元。
 
  传播理念
 
  共建一座美丽生态村
 
  在当前生态检察工作中,多数林地被毁,毁林人被判刑,但林木却没有了,山光了,地也荒了。如何有效重建青山绿水?诏安县检察院用实际行动作出了回答。
 
  2015年,郑某龙和郑某溪在扫墓时意外引发森林大火,受害林地达384.4亩。诏安县检察院办理案件过程中,提出了“补植复绿”的工作理念,让郑某龙和郑某溪负责恢复损毁林地原状,以达到“办一案,恢复一片绿,挽救一个家”的社会效果。最终,该县法院以失火罪分别判处郑某龙和郑某溪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种什么、怎么种、种哪里……补植复绿,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为了让林地尽快恢复绿色,该院生态检察官积极协调法院,联系森林公安、林业等部门,请求专业技术指导,对执行补种林木问题制定详细方案,最终将被毁林地“补植复绿”。同时,也在这建立起该县第一处生态环境司法恢复示范基地。
 
  “这既解决了该地森林保护问题,又让当事人有深刻认识,生态警示宣传基地也给当地群众起到潜移默化的宣教作用。”看着已补植绿树,村主任张某洪赞叹不已。
 
  加强源头预防也是生态保护的关键。“发挥预防犯罪的职能,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和职务犯罪,通过综合运用预防调查、案例分析等措施,总结成果,协助发案单位和主管部门健全管理制度。”该院生态组检察官介绍,该院积极探索推行惩治和预防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年度报告时,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措施,为当地党委政府在生态保护方面提供决策参考。
 
  “德莫高于爱民,行莫高于利民。”卢群川谈及该院为何如此重视生态检察工作时,甚是动情,“我们要用好人民赋予的检察权,让群众享受到法治建设的成果,满足群众的司法期待,让老百姓生活得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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