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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开展土壤污染专项整 治整治措施不落实将被追责

   日期:2017-07-03     来源:天津网    浏览:812    评论:0    
核心提示:今日(7月2日)从市环保局获悉,为了集中解决市民反映的土壤污染突出问题,本市从即日起开展土壤污染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整治重点行业企业,清理非正规固体废物堆存掩埋点,有效控制生活垃圾污染,治理管控污染地块,主要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今日(7月2日)从市环保局获悉,为了集中解决市民反映的土壤污染突出问题,本市从即日起开展土壤污染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整治重点行业企业,清理非正规固体废物堆存掩埋点,有效控制生活垃圾污染,治理管控污染地块,主要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这些行业将重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主要以市民反映强烈的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包括重点行业企业,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对土壤造成污染的重点行业企业;固体废物堆存掩埋点,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堆存掩埋点;污染地块,已关停搬迁重点行业企业的地块。
 
  整治行动中,将全面排查土壤污染源,各区于7月15日前对重点行业企业、固体废物堆存掩埋点、污染地块进行全面摸排,填写土壤污染源排查登记表,建立土壤污染源花名册。
 
  将采取这些措施进行整治
 
  集中整治土壤污染源,本市依据重点行业企业花名册,对“散乱污”企业分别采取关停取缔、搬迁改造等措施,对合法合规重点行业企业依法严格监管。在对固体废物堆存掩埋点进行整治中,将组织有关单位于7月31日前制定完成非正规固体废物堆存掩埋点治理方案,明确固体废物清理方法、合法去向及二次污染防治措施,8月31日前完成非正规固体废物堆存掩埋点清理,11月30日前完成原场地土壤环境初步调查。在整治污染地块方面,将完成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7月31日前对暂不具备治理与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采取风险管控措施。
 
  整治措施不落实将被追责
 
  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本市加强督查,严格评估考核,市环保局会同市各有关部门对各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责任不落实、工作开展缓慢的区进行通报,对重视不够、整治措施不落实而导致土壤污染、群众反映强烈的,由有关部门严肃追究责任。同时,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问题不反弹。对辖区土壤污染防治逐一分解任务,建立责任清单和考核机制,确保完成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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