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促进环境资源保护执法规范化建设,近日,湖南省衡阳市人民检察院驻市环保局检察室成立,这是全省首个由市(州)级检察院向环保局派驻的检察室。
据了解,自2014年以来,根据最高检、省检察院的安排部署,衡阳市开展了为期两年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2016年,衡阳市检察院成立了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处,统筹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
据介绍, 驻衡阳市环保局检察室成立后,主要工作职责包括:开展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的移送监督、立案监督;接受和移送涉及环境资源保护职务犯罪线索;提前介入公安机关、环境保护部门对重大环境污染案件的查处活动;对环境保护部门行政执法及履职情况依法监督;督促环保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对涉及环境资源保护的民事、行政案件,监督法院依法裁判和执行;经授权后对污染环境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等。
近年来,衡阳市全市两级检察机关与环保部门紧密配合,建立完善了信息共享、联席会议、案件咨询等工作协调机制,监督移送了一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
2014年——2016年,衡阳市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建议环保部门移送涉嫌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线索16件、涉及16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9件、涉及38人,共批准逮捕各类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嫌疑人22人,提起公诉85件126人。
为充分履行岗位职责,新成立的检察室将与衡阳市环保局相关内设部门共同推进建立和完善联席会议、列席会议、联合调查和督办、信息共享、宣传普法、考核考评等工作机制。
衡阳市环保局局长刘晓利表示,检察室成立后,衡阳市将坚决查处一批影响环境安全、影响民生稳定特别是这次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大案要案,及时移送一批涉危废非法处置、涉恶意偷排直排等重大刑事案件,积极营造加快建设生态优美新衡阳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衡阳市所辖各县(市、区)检察院将向同级环保部门派驻检察联络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