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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10月底前完成焦化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

   日期:2017-07-04     来源:中国环境报    浏览:776    评论:0    
核心提示:从7月1日起,我国火电、造纸行业企业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山西省规定,未持证的火电、造纸行业企业,一律视为无证排污单位,依法予以处罚,直至责令停业、关闭。同时,山西作为全国焦化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试点省份,10月底前需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到2020年全省基本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
  从7月1日起,我国火电、造纸行业企业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山西省规定,未持证的火电、造纸行业企业,一律视为无证排污单位,依法予以处罚,直至责令停业、关闭。同时,山西作为全国焦化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试点省份,10月底前需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到2020年全省基本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
 
  与以往的排污许可制度不同,本次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改革的核心目标是要建立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固定源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实行环评、许可、执法“一条龙”和一体化管理,强化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的衔接整合,建立精简高效、衔接顺畅的固定源环境管理制度体系。
 
  据悉,山西首张国家统一编码的排污许可证发放后,将进一步加快排污许可证核发进度,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大气、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涉及的重点行业以及产能过剩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其中京津冀及周边重点地区“2+26”城市中的太原、阳泉、长治、晋城4市将在2017年10月底前完成钢铁企业、含熟料生产工艺的水泥制造企业和独立磨粉站企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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