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能源  生态环境部  生态环境  民生  污染防治  垃圾分类  大气污染  空气质量  蓝天保卫战  环保督察 

强化法制审核推动规范执法

   日期:2017-07-13     来源:中国环境报    浏览:812    评论:0    
核心提示:如果自办自查,由于思维惯性以及个人经验局限等原因,执法人员很难发现自己办案中存在的问题。暂时无法配备专门法律人员的地区可以安排有丰富执法经验的人员从事法制审核工作,把好环境处罚的法制审核关,避免法制审核工作流于形式。
强化法制审核推动规范执法
强化法制审核推动规范执法
 
  第一环保网获悉:如果自办自查,由于思维惯性以及个人经验局限等原因,执法人员很难发现自己办案中存在的问题。暂时无法配备专门法律人员的地区可以安排有丰富执法经验的人员从事法制审核工作,把好环境处罚的法制审核关,避免法制审核工作流于形式。
 
  随着环境管理工作的深入推进,环境执法力度越来越大,也对环境执法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环保部门在进一步强化环境执法的同时,务必要规范管理,强化法制审核,推动环境管理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进一步规范执法。
 
  首先,完善法制审核人员配备,确保形成有效的内部审查机制。开展环境行政处罚内部法制审核工作,既是落实行政处罚查、处分离的要求,也是通过权力分工减少办案瑕疵的有效保障。特别是自2015年以来,以《环境保护法》为代表的相关环境法律先后修订,环境法律相对以前更加完善,法律的专业化程度也越来越高,迫切需要专门的人员从事法制审核工作。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不少环保部门已经配备了专门的法律人才从事法制审核工作,但也有一些地区由于编制、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配备专门的法律人员。在这种情况下,即便一时无法配备专门人才,但法制审核的环节不能省略,内部监督的制约机制也不可或缺。作为环境执法案件而言,如果执法人员自办自查,由于思维惯性以及个人经验局限等原因,执法人员很难发现自己办案中存在的问题。此类地区可以安排有丰富执法经验的人员从事法制审核工作,把好环境处罚的法制审核关,避免法制审核工作流于形式。
 
  其次,抓好违法事实审核,确保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等,不仅关系到案件在法律上是否能够成立,还关系到案件如何定性、处罚轻重如何权衡等。作为法制审核而言,开展事实审核,关键是要围绕调查的证据是否能够反映环境违法行为等进行审核。尽管《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规定了“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和计算机数据、当事人陈述、监测报告和其他鉴定结论、现场检查(勘察)笔录”等多种环境行政处罚证据,但在实际工作中,不少地区环境执法人员过分依赖检查笔录与监测报告等证据,忽视了其他证据的使用。在一些非超标案件中,案件的证据可能仅有“检查笔录”,环境违法行为证据并不充分。
 
  开展法制审核,一定要围绕主要环境违法事实,通过执法人员提供的证据,判断案件证据是否充分、是否仅有主观证据而没有客观证据、是否属于不可印证的孤证等,提出有效的法制审核意见,必要情况下应当要求执法人员对案件调查情况进行补充。要抓好证据形式的审核,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要保证证据形式符合相应要求。按照证据形式要求,对于能够提供原件的,应当调取原件;不能调取原件的,应当注明原件去向,注明“与原件核对无异”等相应字样,并由执法人员签名。
 
  第三,严把执法程序审核,确保执法规范、合法。环境执法的深入推进,不仅要体现在更为严厉的处罚结果上,也应当体现在执法程序更加规范上,唯有如此,才能让企业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威慑力。作为法制审核而言,要注重审查执法手续是否完备,不仅仅要审核执法人员是否具有执法资质,在超标类处罚案件中更要审查现场采样人员具有采样证等。对此环境保护部在《关于环境监察人员采样资格问题的复函》中进行了明确,但实际工作中,仍有不少地区执法人员没有采样资质开展采样工作。
 
  同时,程序的审核还要求对执法人员是否履行了相应权利、义务告知内容,是否依法履行了相应的回避义务等进行审核。这种告知不仅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现场客观履行了相应义务,还要求此类内容纸质化、客观化,能够在执法材料中反映出来,否则,应当认定执法人员存在程序瑕疵。同时,执法程序中,采样、监测的相关程序尤其需要关注。在执法过程中,除了需要遵守《工业污染源现场检查技术规范》的一般规定外,还需要按照不同污染物的采样技术规范设置采样点位、遵守采样时间等规定。因此,在法制审核中,在对监测报告结论进行审核的同时,要对前述相关内容进行审核,确保采样流程规范,结论准确合法。
 
  法制审核,有利于对案件办理形成相应的内部监督和制约,倒逼执法人员规范执法。但仅仅依靠法制审核,还远远不够。作为各级环境执法部门而言,一定要从根本上抓好环境执法人员环保专业知识和执法业务能力培训,确保人人懂执法、人人会执法,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实现环境执法的规范化发展。更多环保新闻,请关注第一环保网(www.d1ep.com)。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声明  |  中节能周边  |  中节能样板间  |  中节能相册户型  |  联系方式  |  中节能相册  |  中节能动态  |  中节能科技园价值体系  |  中节能科技园介绍  |  2019第二十届中国环博会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鲁ICP备14016788号-9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