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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通报西安空气采样器“戴口罩”案

   日期:2017-07-18     来源:法制日报    浏览:783    评论:0    
核心提示:就西安环境质量监测数据造假案环保部今天公开进行了通报。环保部说,西安案件造成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失真,严重损害环保部门的形象和公信力,性质恶劣。
  第一环保网获悉:就西安环境质量监测数据造假案环保部今天公开进行了通报。环保部说,西安案件造成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失真,严重损害环保部门的形象和公信力,性质恶劣。
 
环保部通报西安空气采样器“戴口罩”案
环保部通报西安空气采样器“戴口罩”案
 
  环保部要求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环保部表示,2016年3月5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在对国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以下简称子站)上传数据进行例行审核时发现,西安市长安区子站某时段PM2.5监测数据明显低于周边子站。随后,环保部组织开展飞行检查,发现西安市长安子站和阎良子站均存在空气采样器采样头被纱布人为堵塞、部分监控视频记录被删除等问题,并依法依规获取相关证据,于2016年3月20日将案件依法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环保部称,经调查,为降低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值,2016年2月至3月,时任西安市长安分局环境监测站站长李森、副站长张锋勃以及阎良分局环境监测站站长张峰分别进入行政区域内空气子站,用纱布堵塞采样头、干扰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数据采集。同时,李森还指使临时聘用人员张楠和张肖用纱布堵塞采样头。时任长安分局局长何利民、阎良分局局长唐兴民分别指使、授意李森和张峰实施上述行为。
 
  2017年6月16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李森等7人行为均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判处1年3个月到1年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西安案件充分反映涉案人员法治观念淡薄,个别领导干部片面追求政绩,少数地区不在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上下功夫,却在监测数据上弄虚作假,采取不正当手段,人为干扰环境空气监测数据,严重误导环境管理决策。”环保部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充分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
 
  同时,要求各省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全面排查本行政区域内环境监测数据质量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对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行为,该处罚的处罚,该移交的移交。对直接作案、幕后指使等人员都要依法查处,确保检查到位、整改到位、处理到位。更多环保新闻,请关注第一环保网(www.d1e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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