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环保网获悉:为切实推进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江西省环保厅将此项工作列为2017年环保“十大建设”中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今年,江西省环保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取得零的突破,目前对省环保厅机关相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提交的需进行合法性审查的文件进行审查共计74件次,其中拟制定文件27件,清理文件47件。
1 审查意识提高,起草单位主动送审已渐成常态
2017年,江西省环保厅提出环保工作的总体思路为“整体推进,重点突出,以点带面,创特色、促成效、树形象”。为实现这一目标,省环保厅提出了加强十大建设,法治建设被列入其中,明确要求省环保厅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要经省环保厅法规处和法律顾问审查。
2017年,江西省环保厅提出环保工作的总体思路为“整体推进,重点突出,以点带面,创特色、促成效、树形象”。为实现这一目标,省环保厅提出了加强十大建设,法治建设被列入其中,明确要求省环保厅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要经省环保厅法规处和法律顾问审查。
今年6月,江西省环保厅印发《2017年全省环境法制建设工作要点》,将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放到了主要任务的第一条,要求建立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查制度,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的要求,对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审查,统一备案。
今年3月下旬以来,江西省环保厅厅长陈小平等主要领导就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作出批示的文件达10件之多,大力推进了此项工作的有效开展。自3月28日至今,江西省环保厅法规处共审查厅机关相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提交的需进行合法性审查文件74件次。
“我觉得今年这项工作的主要变化是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意识提高了,起草单位主动送法规处审查已渐渐进入常态。”江西省环保厅法规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年审查的27件拟制定文件中,除厅领导签过来要法规处审查的10件外,其他17件是省环保厅机关处室、厅直属单位主动送到法规处的,包括政府采购招投标合同、战略合作协议等内容。此外,省环保厅土壤处多次将对申请人申请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拟作出不予转移的决定主动送到法规处审查。
2 出具单独的书面意见,并附上法律顾问的意见回函
江西省环保厅目前已经完成的合法性审查文件主要包括3方面内容:一是对省环保厅内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拟作出重大行政决策、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及有关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共计20件;二是对行政许可进行合法性审查,共计7件;三是在省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中,完成清理文件合法性审查47件。
江西省环保厅目前已经完成的合法性审查文件主要包括3方面内容:一是对省环保厅内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拟作出重大行政决策、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及有关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共计20件;二是对行政许可进行合法性审查,共计7件;三是在省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中,完成清理文件合法性审查47件。
在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中,江西省环保厅法规处注重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审核:一是规范性文件是否超越法定权限;二是是否同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三是是否违法限制或者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义务;四是是否超越权限设定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措施等事项。
江西省环保厅法规处认真细致对待每个送来审查的文件,有的还要反复审查。今年4月初,江西省环保厅规划财务处送来了《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文本)及相关材料进行合法性审查。法规处接到相关函件后,立即召开处务会研究布置合法性审查工作,并由处长带队组成3人小组开展此项工作。
经对相关材料的咨询及沟通,法规处于4月14日回复了《关于对〈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合法性审查的函》。不久,法规处再次收到规划财务处送来的《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修改稿文本)及相关材料,并进行合法性审查。经再次审查,法规处于4月25日回复了合法性审查的函,并对此文本提出了4条审查建议。
随着环保设备采购、环保工程建设等的不断增多,为了保障环保经费使用的安全合理,让环保设备采购和工程建设更顺畅,更好地服务于环境保护,目前采购合同和项目合同送审的也越来越多。
今年,江西省环保厅审查了《江西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175库)退役环评项目合同》、《江西省放射性废库修缮改造工程项目采购合同》、《江西省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联网和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监理项目采购合同》等近10份,法规处对合同形式、责任规定、履行细节、存在的瑕疵等方面反馈了具体的审查意见及建议。
江西省环保厅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在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每件送审文件都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坚持对每个文件出具单独的合法性审查书面意见,并附上法律顾问的意见回函。目前,共回复各单位合法性审查意见74件,提出修改意见152条。
3 建立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查制度,规范审查工作
为了做好此项工作,只有4个人的江西省环保厅法规处,有3个人参与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并且没有分工。文件送来后,3个人背对背同时看,各人都出具自己的意见,同时发给法律顾问看,大家同时对一个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然后把意见梳理到一起。
为了做好此项工作,只有4个人的江西省环保厅法规处,有3个人参与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并且没有分工。文件送来后,3个人背对背同时看,各人都出具自己的意见,同时发给法律顾问看,大家同时对一个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然后把意见梳理到一起。
取长补短,查漏补缺,法规处组织成的审查小组成员互相提醒互相弥补,共同出具审查意见,有力保证了此项工作的科学有效开展。
“我们边干边学,加强对环保业务知识的了解,有些间接相关的内容也要去学,时刻把握职责,对文件的规范性进行审核。”法规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年人事处送来一个文件,是省环保厅直属单位省环科院职工原来停薪创业,因身体原因又提前回来,要求办理病退。这更多地与劳动法有关,法规处多方学习咨询了解后,给出了自己的建议。
依靠领导的重视、处室的支持、有关单位的配合、法律顾问的参与,江西省环保厅有条不紊地将这项原本薄弱的工作突破性开展起来。
据了解,江西省环保厅法规处目前正在起草建立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查制度,将审查工作规范起来,严格合法地开展好审查工作。同时,江西省环保厅还将进一步做好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相关案例
内容虽合法 程序待完善
经审查,江西省环保厅法规处认为,《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决策项目合法;决策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决策程序尚不完整,需进一步补充完善;决策权限应上收一级。并提出审查建议:
一是建议按照《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完善公众参与、风险评估两个必经程序,公众参与部分注意掌握涉密事项。
二是建议与省政府办公厅沟通,按照《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第四条的规定,以省政府名义出台《规划》,决策权限应上收一级,对《规划》的贯彻和落地生效将会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三是如以省政府名义出台,省政府法制办还将对《规划》进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届时还需准备好相应的报送材料。
四是建议对起草说明予以完善,将近期修改情况,包括增加的依据《江西省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江西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内容予以补充并说明。更多环保新闻,请关注第一环保网(www.d1ep.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