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碳交易市场启动在即 全国范围仍存阻碍
从试点到推广,各地积极推行
作为今年我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之一,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被各界寄予厚望。2011年10月份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批准了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湖北、广东和深圳等七个省市在2013—2015年开展碳交易排放权试点工作。
而在其他非试点地区,碳市场也开启了准备工作。2015年以来,以江苏、甘肃、新疆、浙江、江西、福建等为代表的省份先后公布了碳市场的建设方案。截止2016年年底,各省市都已完成了全国碳市场启动前的碳排放核查。
配套不完善,前进仍有阻碍
早在今年2月份,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在北京发布了《中国碳市场研究报告2017》。报告中显示于今年启动的我国碳市场“将覆盖40亿吨二氧化碳当量,超过欧洲碳市场的两倍,这将成为全球最大的碳交易体系。”
虽然中国拥有如此广阔的碳市场,但从目前各试点的运营情况来看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首当其冲的便是在支取建设方面,我国开展碳交易的法律支撑普遍较弱。其次,在碳市场交易方面,大部分市场表现出流动性低,活跃度弱的特点;目前仍没有完成形成基于市场的价格机制;市场的透明度低,排空企业和投资者对碳市场的信心不足。同时,到目前为止,国内碳市场没有提供一个相对稳定、规模化的金融产品。
目前来说,最大的问题是来自于中央政府的核心标准没有出台,地方没有办法出台相应的配套措施。另外从管辖的权限来说,中央是由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管辖,有些地方有气候处而有些地方没有,因而在执行上地方有很大的灵活趋势。
“碳交易”与传统交易不同。“碳交易”的内涵十分丰富:它既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碳交易的市场前景一直被看好,最终甚至将会取代石油成为世界第一大商品交易市场;也具有鲜明的政治特性——它是国与国之间政治和外交的一个重要抓手,经常被当做党同伐异的工具使用;同时还具有很强的社会功效 ——它可以有效降低温室气体排放,从而直接影响到地球气候变化问题。因此,在启动全国碳市场时中央和地方政府一定要各自协调好,根据情况调整,把握住“碳交易”的大市场。更多环保新闻,请关注第一环保网(www.d1ep.com)。
(本文根据网络资料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