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省南昌市印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
江西省南昌市政府近日印发《南昌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力争2017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0%以上,PM10年均浓度每立方米不高于78微克,PM2.5浓度每立方米不高于82.8微克。
《方案》明确,成立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下设机动车排气整治、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整治、扬尘与餐饮油烟整治、锅炉排气整治4个专项整治小组,组长分别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兼任。按《方案》要求,领导小组每月对各县区、开发区(新区)空气质量优良率、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3项空气质量进行排名,并定期在南昌日报公布。
《方案》将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改造、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措施、露天烧烤及餐饮油烟整治、黄标车淘汰等6个方面的内容作为整治重点,2017年6月——12月,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市直相关部门联合,分行业、分区域开展大气污染拉网式排查。
附件:《南昌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