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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河源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 挂牌督办15条未达标河流

   日期:2017-08-01     来源:中国环境报    浏览:1188    评论:0    
核心提示:为全面推进水环境整治工作,广东省河源市决定对2016年各县区水质类别下降的河流和水质类别为劣Ⅴ类或Ⅴ类的河流,以及对2016年挂牌督办河流未达到保护目标的15条河流,实行挂牌督办;对达到2016年水质保护目标的挂牌督办河流则予以摘牌。

广东河源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 挂牌督办15条未达标河流
 
  第一环保网获悉:为全面推进水环境整治工作,广东省河源市决定对2016年各县区水质类别下降的河流和水质类别为劣Ⅴ类或Ⅴ类的河流,以及对2016年挂牌督办河流未达到保护目标的15条河流,实行挂牌督办;对达到2016年水质保护目标的挂牌督办河流则予以摘牌。
 
  根据2016年河源市水质监测结果,河源市东源县船塘河,和平县贝墩水、浰江,连平县南坑溪连平段、太湖水、高陂水,龙川县小庙河、鹤市河等8条河流水质类别下降,实行挂牌督办;源城区东埔河、大简河,东源县木京河、徐洞河、南坑溪东源段、久社河、高新区高埔小河等7条河流为Ⅴ类或劣Ⅴ类河流,未达到水质保护目标,不符合摘牌要求,继续挂牌督办。
 
  根据2016年河源市环境监测站的水质监测结果和现场核查情况,东源县骆湖水、和平县和平水、龙川县两度河等3条河流整治资金投入到位、工作措施到位,成效较好,水质类别提升,给予摘牌。
 
  针对挂牌督办河流的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河源市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将积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明确责任,规定整改时限,围绕河流水质保护目标,扎实开展整治工作,全力提升挂牌督办河流的水质。市政府将对重点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因整治工作不力、敷衍塞责、不按时落实整改任务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更多环保新闻,请关注第一环保网(www.d1e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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