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为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全市各区及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出台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广泛调动广大市民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
天津市北辰区制定出台了《关于非法钢铁冶炼和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和《关于设立打击取缔“地条纲”举报电话的通告》,欢迎广大市民对全区范围内发生的非法钢铁冶炼和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同时欢迎对区域内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行为、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行为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并对举报人提供的有效线索,经调查情况属实的,分别给予500元——50000元不等的奖励。
武清区制定出台了《秸秆禁烧工作奖励办法》,决定对工作成效明显的镇街园区每年奖励30万元——60万元,对上级通报起火点位属地镇街每个点位罚款10万元。同时在区内媒体开辟专栏进行宣传报道;设立24小时举报电话,每核实1处起火点位,奖励举报人200元——1000元。在此基础上,推动秸秆综合利用,扶持建立秸秆收购储运示范场地,加快秸秆资源化、商品化利用。
《天津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办法》实行以来初见成效,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积极响应和支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呈上升趋势。对办法修订后,进一步拓宽了有奖举报途径、提高了举报奖励金额。
据了解,去年经环保部门查证举报情况属实的有300件,其中符合有奖举报条件的为104件,共发放奖金16笔,奖励金额共计11.66万元。更多环保新闻,请关注第一环保网(www.d1ep.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