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近日召开高规格环委会,除了市长陈新武与各县(市、区)长及15个市直重点部门签订2017年环保目标责任状外,市委书记张维国也与各县(市、区)委书记签订了2017年环保目标责任状。
这在十堰历史上还是头一回。十堰市环委会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落实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充分体现。
据了解,去年十堰市委与市政府在全省率先联合出台了《十堰市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规定》与《十堰市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办法》,明确了县(市、区)级党委和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职责。考核工作由市环境保护委员会负责,对县(市、区)党委、政府的考核。
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的,给予通报表扬;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主要负责人要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讨,同时限期整改、全市通报并对其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重点督办。
今年十堰市环委会根据这项责任制规定,对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及15个市直重点部门在空气、水、土堰污染防治、生态创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的2017年年度目标予以明确,并签订责任状。更多环保新闻,请关注第一环保网(www.d1ep.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