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近日印发了《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指导各地做好今年下半年开展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执法检查。
根据《方案》,火电行业检查范围为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的火电机组所在企业(不包括自备电厂所在企业)。造纸行业检查范围为所有制浆企业、造纸企业、浆纸联合企业,以及列入2015年环境统计口径范围内的纸制品企业。
《方案》明确此次检查的主要工作包括,严厉打击无证排污行为,查处超许可浓度限值排污行为,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自行监测要求。
《方案》要求,各地要按照“谁核发、谁监管”的原则开展执法检查。要推进信息公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做好执法检查工作,并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记录检查企业名单、检查内容和结果。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及时公开违法企业名单及查处情况。
附件:《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