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物质热电联产县域供热示范申报启动
日前,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开展生物质热电联产县域清洁供热示范项目建设的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于9月15日前组织申报本省生物质热电联产县域清洁供热示范项目,并对示范新建项目优先核准,保障示范项目享受各地清洁供热支持政策,建成后优先获得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
根据《通知》,示范项目须为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或城镇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新建项目或技改项目,民用负荷为县城(或地市级辖区)、人口较多的乡镇,工业负荷为县级行政区工业园区。
《通知》指出,新建项目须符合《国家能源局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指导意见》及本省(区、市)生物质发电规划。项目应在2019年采暖季前建成(或完成技改),配套热网应同步建成,开始供热。示范项目以民用采暖为主的,县城采暖面积不小于20万平米,单个乡镇(或独立的工商业设施等)采暖面积不小于2万平米,采暖季热电比不小于100%;以工业热负荷为主的,年平均热电比不小于100%。同时,示范项目应满足污染物排放控制及其他要求。更多环保新闻,请关注第一环保网(www.d1ep.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