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PP创新是扩大民间投资的重要推动力
日前,国家发改委就宏观经济运行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并专门介绍今后进一步扩大民间投资、增强民营经济实力的政策方略。其中,继续大力创新推广PPP模式即为关键性政策举措,包括推动地方利用多种PPP操作模式盘活存量资产,加快完善价格收费标准政策,在相关领域建立合理投资回报机制。
而根据财政部PPP中心的最新统计,截至2017年6月末,按照财政部相关要求审核入库的PPP全国性项目有13554个,总投资达16.4万亿,覆盖全国31个省级地区和19个行业领域。入库项目金额过万亿的省份有贵州、云南、河南、新疆、内蒙古、山东七家。由此可见,PPP创新将成为扩大民间投资的重要推动力。而且,PPP的推进模式越来越呈现出“顶层调控、地方主体、社会参与”的格局,PPP 创新中地方政府的主体作用越来越明显。从这个角度来看,此次新闻发布会强调的“推动地方利用多种PPP操作模式盘活存量资产”就既有所指,明确地方主体作用,又具有多重内涵。
此前不久,7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了发改委促进民间投资专题汇报,并对后续工作做出了工作部署。概括起来为四件事,即“精简手续、引导方向、授信评级、守信履约”,这也是地方政府创新推广PPP的四条指导原则。精简手续就是要精简合并报建审批,逐项梳理并限时办结。PPP项目涉及发改、财政、环保、土地等多个部门、多个环节,许多项目落地困难往往源于审批“旋转门”,在部门之间来回申请,但无法达成有序、快速、有效、顺畅的行政审批流程,从而陷入制度困局。因而,精简手续是地方政府推进PPP创新的基本功。引导方向,要求地方政府在遴选PPP项目时,要与区域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及城市运营优等紧密结合,尤其是要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的引导力。通过PPP模式创新大力拓展社会资本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的制度通道和进入方式。
“授信评级”和“守信履约”是要抓住“信用”作为创新推广PPP模式的牛鼻子。PPP是一种长期合约模式,没有信用,就谈不上项目的可持续性。通过授信评级,一方面可以发现并引导合格的社会资本投资者参与PPP项目,另一方面可以增强金融机构对PPP项目参与主体的金融支持,扩大PPP项目的金融创新空间。更重要的是,信用问题不单单是社会资本单方面的问题,而应成为各参与主体的共同准则。对金融机构而言,同样要求守信,在创新服务方式、丰富金融产品时,不能增加合规信贷条件外的附加条件。对政府而言,更是如此。某种意义上,政府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压仓石,也是良好地方金融生态的基本要素。作为PPP合作力量的重要一极,政府信用对PPP发展的可持续性至关重既包括自觉约束地方举债行为、完善地方债务管理等,还包括严格兑现合法合规的政策承诺。做好这四件事,地方政府才能构建多种合作模式,更好地吸引社会资本,扩大民间投资,盘活地方存量资产实现经济社会多方共赢。






